依法纠正冤假错案 捍卫人间公平正义
25日,周强院长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作工作报告。让我感想最深的是,报告中专门提到依法甄别纠正历史形成的涉产权冤错案件。用周强院长的话说,就是“坚持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错到哪里纠到哪里”。纠错本是公正的应有之意,但作出裁决的机关对曾经发生的错案进行纠正,却殊为不易。
依法纠错,需要敢于自我否定,还原事实真相。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刑侦新技术的介入,使得犯罪嫌疑人无法藏匿,“朝阳群众、西城大妈”使得小恶不能演变为犯罪,疑罪从无等原则的贯彻落实,使得真凶不能侥幸。如今,面对疑难复杂陈年旧案,特别是一些冤错案件,我们有了更多的方案和举措,对因技术手段、历史背景等原因难以查清的案件,也可以运用科学技术手段等,更加全面、客观还原事实真相,并作出最终正确的判断和裁决。
依法纠错,需要敢于纠正错误,实现公平正义。近年来,各地出现多起冤假错案,公正司法受到挑战。对此,我们要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呼格吉勒图”“聂树斌”“张氏叔侄”等案件,就是典型,云南高院不久前对“孙小果”案的再审改判,社会反响极好,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依法纠错,需要敢于反思问责,建立防范机制。冤假错案的纠正,并不代表结束,而是新的起点。要认真反思冤假错案产生的原因,切实进行整改。对冤假错案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要予以追责,真正使“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基本司法规律,落地见效。同时,要健全完善冤假错案防范机制,切实减少并杜绝冤假错案。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应当牢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和观念,防范冤假错案并依法纠错,确保朗朗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