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就是责任 履职就是使命

——人民法院战疫工作综述
2020-05-24 14:09:3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雷蕾
 

  不知不觉间,战“疫”已四月有余,初夏易寒冬。沐浴着灿烂阳光,人们愈发踌躇满志、希冀满怀。

  但是,我们不能忘记刚刚过去的这个疫情肆虐的冬天,不能忘记是无数人无数次的笃定逆行才换来的山河无恙、花枝春满。

  这其中,就有人民法院汇聚的恢弘之力——

  当疫情席卷,广大法院干警义无反顾冲在最前线;当妨碍疫情防控犯罪出现,人民法院重拳出击,定规矩画方圆、挥利刃斩荆棘;当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因疫情受阻,人民法院以“云上审执” 将天堑变通途;当社会秩序逐步井然,人民法院又转身踏上了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保障的征程……

  100多天的日夜兼程,人民法院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以一往无前的使命担当,守护着司法为民的初心,擦拭着公平正义的勋章。

  奔赴:一场守护生命的逆行

  武汉,重启!4月8日,因新冠肺炎疫情按下长达76天“暂停键”的武汉正式重启。

  回望武汉史无前例宣布“封城”的那一天,一切都还历历在目。

  这一天,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的来信传达至全省各级法院,为广大干警鼓足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心与勇气。

  “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一声召唤,全力以赴。湖北全省法院1.1万余名领导干部和党员干警挺身而出,下沉到社区、村组联防联控,在无数次的披星戴月中冲锋陷阵、守土一方。

  随着疫情蔓延,全国各地法院纷纷响应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部署,众多法院干警无悔逆行,走出了一条守望相助、众志成城的战“疫”之路——

  为了打赢守“沪”之战,上海全市法院共派出“疫情防控”志愿者8522人次,以战士之姿驻守在上海的各大机场、火车站、道口、社区,织起一张张疫情防控的“天罗地网”;

  47栋住宅楼、2645户居民、5007人、每天100通电话……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为了在疫情排查和防疫宣传中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不留死角,顶着零下20摄氏度的严寒,敲开了一户又一户居民家门;

  “我入党愿望已久,申请在疫情防控中接受组织考验。”“我要像党员一样,冲锋全区到疫情防控一线去!”疫情暴发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区法院近百名干警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在战“疫”中践行入党初心……

  在河南、黑龙江、北京、四川、广东……在所有祖国与人民需要的地方,法院干警用夜以继日的细致尽心书写大爱无疆的动人篇章。穿上法袍,他们在法庭之上捍卫公平正义;脱下法袍,他们俯身热土,用无惧无畏无私无悔传递出最炙热、最深情的力量。

  严惩:一次激浊扬清的出击

  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疫情防控失职渎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疫情发生以来,一些违法犯罪案件的实施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大局安定有序带来隐患。

  依法战“疫”,时不我待。人民法院密切研判局势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紧锣密鼓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依法从严从快审理妨碍疫情防控犯罪,为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实依托。

  ——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提出了依法严惩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十大执法司法政策。

  ——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要求严厉打击暴力伤医和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违法犯罪。

  ——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对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提出明确要求。

  ——4月及5月,最高人民法院接连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依法妥善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坚持依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面对复杂严峻的防疫局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积极因地施策、科学规划部署,第一时间发布通告、出台意见、制定措施,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汇集磅礴之力。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

  赵某某在疫情期间虚构销售口罩诈骗财物合计34.18万余元,被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冯某某隐瞒武汉行程,致8名医务人员隔离,1名密切接触者被感染,被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马某某持刀杀害两名防疫卡点工作人员,被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桩桩案件的审理,一次次法槌的敲落,让不法分子无处遁形,引人民群众雀跃振奋,为依法战“疫”保驾护航。

  智慧:一条“云上审执”的通途

  “谢谢法官,让我也赶了回潮流!”在线庭审顺利结束之后,姜大妈激动万分,频频向法官致谢。2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通过“云上法庭”在线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作为原告,年逾六旬的姜大妈在法官的耐心帮助下,用手机小程序成功“出庭”。

  战“疫”期间,这样的场景在全国各地法院不断上演。“指尖”立案、“云端”办案、“智慧”执行……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及时转变诉讼模式和审判执行方式,积极引导诉讼当事人依法通过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调解等方式在线办理诉讼事项,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防疫最紧要,但司法为民不中断;线下暂停了,但网上服务不中断;庭审顺延了,但公正司法不中断。”福建全省法院发出“三个不中断”动员令,依托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移动微法院、律师在线立案平台等强化诉讼线上功能。

  北京法院借助“北京云法庭”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体验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四方跨国同时连线对案件管辖问题进行视频询问;海淀区人民法院八人八处打破地理空间界限“云上”庭审……2月3日至3月13日,北京法院利用“北京云法庭”网上开庭达7982次,涉及案件逾万件。

  1月20日至3月16日,浙江法院通过移动执行沟通11.88万人次,发送文书4.18万份,结案2.62万件,当事人足不出户领取执行款2.73万笔,金额合计28.19亿元。

  ……

  “疫情期间法院‘不打烊’体现的是法官态度、法院速度,更是中国温度。”参与线上庭审的当事人由衷感慨。

  据统计,今年2月3日到3月31日,全国法院累计网上立案70.6万件,网上缴费59.9万次,网上开庭15万件,进行网上证据交换20.1万次,电子送达245.3万次,网上调解30.2万件。

  保障:一道坚实的司法屏障

  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控制,酝酿了一个寒冬的春色终于如约而至。保障企业有序复工运转,为稳定经济社会大局提供有力依托,成为人民法院面临的新议题。

  夙兴夜寐、披荆斩棘,最高人民法院迎难而上,联合有关部门发布并认真落实《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要求,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恢复生产。各级法院随即策马扬鞭,踏上了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征程——

  浙江法院开通绿色服务通道,对受疫情影响的被执行企业,充分运用“活封活扣”、执行承诺等举措引导双方就分期还款、延长还款期限等达成和解;对已进入破产程序的生产、销售、运输疫情防控物资的企业,尽快协调相关部门帮助企业复工复产。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畅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因复工复产所涉诉讼纠纷,确保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依法特事特办、急事快办。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工作指引,聚焦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债务偿还、融资、劳动用工、房屋租赁、优惠政策落实等迫切问题,以司法力量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制作《关于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法律风险告知书》,从5个方面向企业告知50项法律风险和相关法律依据,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正常经营。

  ……


  ■ 下沉一线战疫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彭寿

  疫情防控期间,我了解到很多地方法院干警组成党员先锋队对包保小区进行地毯式走访排查,在小区门口24小时轮流值守,开展体温检测,宣讲疫情防控知识。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有位法官助理负责对接发热门诊进行调度,从联系到接收患者,到不停地解释说明,安抚患者,消除他们的恐慌心理,平均每天工作时间近20个小时,多次从夜晚忙到天亮。许多的法院人和他们一样,每天值守在小区,重复着测体温、送物资、消毒、倒垃圾等琐碎事,帮助困难居民,化解矛盾纠纷。正是许许多多人日复一日的付出,给人信心,传递希望,最终击退疫情。平凡人,平凡事,像点点微光照亮黑夜,汇聚成春天的暖阳,温暖人心,温暖人间。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茂县东兴乡亚坪工业园区新纪元电冶有限公司员工 王安兰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人民法院的干警也加入到抗击疫情中,将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两手抓”,充分体现了法院的责任和担当。他们下沉一线参与抗击疫情工作,常常从凌晨忙到深夜。我了解到,在我们四川,部分法院法官深入企业、走访商户,了解企业在疫情期间遇到的困难,根据他们的司法需求精准提供法律服务;在广场等处开展普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全力普及复工复产法律知识;到田间地头,抓春耕、保复工,给农民送种子、送化肥,助力脱贫攻坚。特别是在高海拔地区,法院干警在设在雪域高原上的卡点24小时值守,运用汉藏双语参与疫情防控工作,非常不易。深入基层参与抗击疫情工作,事无巨细,不分昼夜,干警们很辛苦,向他们致敬!

  全国人大代表、哈尔滨大众友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检验组组长  马清辉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大批党员干部参与联防联控工作中。在其中,我看到了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到基层法院,一批又一批党员干警走进社区,承担起社区疫情防控的重任。2月21日,我所在的哈尔滨市迎来了春节后的第一场暴雪,哈尔滨法院干警在大雪中依然坚守社区一线化解难题,为群众真诚服务。值守之余,干警们还主动拿起清雪工具清扫路面积雪,引导群众通行,尽最大努力保障道路通畅,车辆、行人的出行安全。

  通过调研,我了解到黑龙江法院10782名干警下沉社区服务“疫”线,他们中有即将退休的老法官,有新近入职的年轻人;有夫妻双双,有惜别爱侣;有暂离高堂,有抛下幼子……当我看到黑龙江法院交出的下沉战“疫”一线成绩单时,我深切地感受到法院干警的初心和使命。

  ■ 智慧法院建设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汤维建

  疫情期间,全国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确保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在此次疫情大考中交出了满意答卷。针对当事人、代理人因疫情无法出庭的实际困难,全国法院优化在线庭审服务,利用诉讼服务网、中国移动微法院等平台,全力保障特殊时期线上开庭需求。

  如今,智慧法院的建设已经超越网上立案、诉讼咨询、信息查询、联络法官、缴费退费、申诉信访、举报控诉等司法服务的初级阶段,而将网上审判、网上听证、网上执行等司法的主要业务均纳入信息化系统快速进行,使之形成司法模式的新常态。与此同时,司法信息化的发展也从量变向质变转化,以效率和便民为取向的智慧法院建设正迈向以公平正义为取向的智能化司法新台阶。

  全国人大代表、万丰奥特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 陈爱莲

  在“互联网+”产业迅速发展的人工智能时代,科技服务司法将是大势所趋。人民法院把握时代脉搏,积极进行智慧法院的建设,推进电子平台等应用,推动诉讼服务和审判辅助智能化,令司法服务的供需双方及时享受时代红利,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让打官司“最多跑一次”成为现实。

  而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智慧法院助力诉讼服务,疫情期间“关门不打烊”,起到了很大作用。全国各级法院纷纷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各项具体的司法举措,立足于智慧法院,多举措、多途径、多维度开展诉讼服务工作。疫情阻击战中,智慧法院充分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抗击疫情、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非传染病预防控制所营养与健康研究室负责人 马福昌

  我关注到,近年来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提速,现代科技与法院工作越来越深度融合,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了有力科技支撑。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智慧法院起到了很大作用。今年2月20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依托互联网法庭网上开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这是青海高院在疫情防控期间首起通过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的案件。庭前,法官建立了临时微信联络群,进行了前期沟通;庭审中直播同步进行,最后庭审笔录完成在线核对与签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身体健康都得到了充分保障。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键阶段,采取“非接触式”办案,既方便了当事人,提高了办案效率,助力了复工复产,也切实降低了疫情传播的风险,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 打击涉疫犯罪

  全国人大代表、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心血管内科主任 李潞

  作为医务人员,我特别关注法院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时围绕打击涉疫情刑事犯罪出台相关意见,明确了打击涉疫情犯罪的13种行为,组织全省法院开展三次涉疫情犯罪案件集中宣判,召开涉疫情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这一系列“组合拳”充分彰显了法院的政治站位高、服务大局意识强、为民司法情怀深。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严厉打击聚众扰乱医疗秩序、各类伤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副总工 杨晓雪

  我关注到,疫情期间,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迅速反应及时作为,坚决严惩涉疫犯罪,通过线上庭审直播、发布典型案例等,向社会传递出强烈的信号:人民法院坚决打击涉疫犯罪行为,妄想逃过处罚是不可能的。疫情期间,部分当事人由于不理解、不配合,报复、骚扰防疫人员、一线医护工作者,给白衣天使造成人身伤害、精神损害,人人为之愤慨,必须得到应有的惩处。上述意见中强调要“依法严惩暴力伤医犯罪”,人民法院也在相关案件的审判中充分体现这个立场。医院需要有序开展工作,医护人员需要稳定安全的环境。建议对医护人员的保护机制要保持常态化。

  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分局SY137便民警务站站长 赵金龙

  在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时期,人民法院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重要职责,从严从快审理了一批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案件,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大局稳定。一是坚持依法原则。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作为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法院做到了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坚持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二是积极做好普法工作,强化舆论引导,发挥司法社会职能。充分运用官网、微信、微博等平台宣传报道,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活动,引导人民群众理性认识、依法防控疫情,努力营造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舆论氛围。三是争当抗疫急先锋。疫情期间,人民法院主动出击,在最关键时期接受考验,矢志不渝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 保障复工复产

  全国人大代表、昊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彪

  疫情期间,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为一家具备卫生防护用品生产资质和生产条件的当地药企对公账户“解冻放行”,全力配合疫情防控,为药企赢得自救重生的机会。这是云南三级法院多措并举,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审执工作,保障有序复工复产的一个缩影。

  疫情期间,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协调推进审执工作与疫情防控工作,倡导通过云南移动微法院和云南司法信息网,进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和网上开庭等诉讼活动,实现办案人员与案件当事人开展材料提交、电子送达等相关网上交互业务,有的放矢依法妥善处理涉疫情民商行政执行案件,有序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远光投资集团董事长 蔡仲光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级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促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全面推进复工复产,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让广大民营企业家充满信心。

  作为一名来自民营企业的代表,我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形成有利于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和追究侵权责任的完备体系,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商业化运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将相关保护企业家权益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上升为法律法规,加强民营企业家的人身权、财产权保护。三是加大对复工复产金融政策的风险防范监督力度,确保国家金融安全,并确保民营企业资金运作安全。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大学副校长 杨松

  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了司法部门解决社会纠纷、保护社会经济安全的功能,在保障复工复产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在调研中看到,最高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出台了专门的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案件审理数和审结数没有因为疫情受到影响,并且尽力保障审结案件的顺利执行。法院干警能够克服疫情带来的工作不便,充分发挥互联网司法的优势,“云端”办案、“智慧”执行,做到了全天候全流程全方位的司法服务。对于复工复产中出现的经济纠纷,“云审理”“云执行”做法开创了司法工作新思路,提高了司法服务质量和效率,使得纠纷中的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障。这对于疫情过后的社会稳定和复产复工起到积极作用,应该点赞。

  (代表、委员点评由人民法院报记者 王俏 王珊珊 丁珈 万紫千 冼小堤 整理)

  

  时间轴

  1月23日

  武汉“封城”;

  周强致电湖北高院。

  1月27日

  周强再次致电湖北高院。

  1月28日

  最高法召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2月6日

  最高法召开院党组会议,强调要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与其他三部门联合制定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2月8日

  最高法与有关部门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

  2月19日

  最高法对外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

  2月23日

  最高法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2月25日

  最高法与有关部门联合对外发布《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

  3月4日

  最高法与有关部门联合对外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不动产续封和银行存款续冻工作的通知》。

  3月6日

  最高法召开全国法院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工作视频会议。

  3月10日

  最高法发布第一批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3月16日

  最高法与有关部门联合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

  3月24日

  最高法发布首批全国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民商事典型案例。

  3月31日

  最高法发布第二批全国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民商事典型案例。

  4月2日

  最高法发布第二批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4月15日

  最高法发布第三批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4月20日

  最高法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

  4月22日

  最高法发布第三批全国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典型案例。

  5月11日

  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依法惩处涉医犯罪典型案例。

  5月15日

  最高法对外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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