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直播经济需法治护航、社会共治
从早期专业的“带货”主播,到越来越多的社会名人甚至媒体机构涌入直播浪潮,被称为直播元年的2020年,正在以全民参与的形式走来。5月1日晚,央视新闻联手国美零售三个小时的直播中,不仅创下央视新闻联合企业直播的新高,更标记了单场直播5.286亿元的全网最高销售纪录。
随着电商的不断发展,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购物从“线下”到“线上”,从“面对面”到“屏对屏”,消费市场正加速向线上转移。疫情防控期间,这种创新的销售手段和消费形式,使实体店铺降低了损失,使群众购物得到了便捷,成为当下主要的购物方式,正逐步被社会所认可。
但同时,质量差、退货难、数据假等乱象,在直播“带货”过程中屡屡发生,直播“带货”作为新产业,应精耕细作、发展壮大。推进直播“带货”行稳致远,还需厘清法律关系,依法依规管理,用法治呵护、规范、发展。
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应发挥宏观指导作用,引导电子商务的发展。该部法律对于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法律责任等,均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电子商务行业组织应按照法律规定开展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监督、引导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首先,要严把主播信用关。直播“带货”带有社交属性,具有互动性和受众广泛等特点,消费者基于对网络主播的信任进行消费,大多为“认人买货”。不论在哪个平台、带的是什么商品,主播在商品交易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网络主播都应该遵守诚信经营原则,拥有诚信才能赢得信任。同时,应通过系统培训、规范考评机制以及完善奖惩机制等措施,增强网络主播的职业素养和规范意识。针对一些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群益的主播,可利用失信惩戒手段进行整治,促进主播诚信“带货”。
其次,要严把商品质量关。商品是直播带货中的核心要素。商品质量、性价比、口碑的好坏,直接影响商品销量和消费体验。网络主播的粉丝无论有多少,终究要靠质量过硬的商品来支撑。因此,直播带货风风火火,货真价实才是硬道理。针对消费者投诉的假冒伪劣、三无产品等,要从供给端加强日常监管,同时,要重视售后纠纷处理,通过严格规范商品准入制度、完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保障直播“带货”货真价实。
此外,要严把平台履责关。当前,直播平台已呈现多元化态势,众多的平台推动了消费,但在其管理上也存在一定的难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直播“带货”必须在法律红线内经营、宣传。要加大直播平台监管力度,利用技术手段严厉打击如虚构交易、虚假宣传等为吸引流量欺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直播平台要加强自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履行好责任,加强平台内直播内容的审核把关,提倡用语文明、规范,坚决抵制欺诈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网络环境需要法治护航,直播经济需要社会共治,构建风清气正的网络营商环境,需要每名参与者的努力,共同推进直播经济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