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建群介绍赌博获取提成 女子获刑一年
中国法院网讯 (付建国) 一无业女子,为了能够轻松挣到钱,便在网上介绍他人赌博,从中获取提成。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赌博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以赌博罪判处被告人商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1673元继续追缴,上缴国库。
商某系大庆一名中年女子,无正当职业,打工怕吃苦,但又想着高消费,于是其就整天琢磨那些不用出力即可轻松挣到钱的道。突然有一天,她在玩游戏的过程中发现,做游戏平台的代理人,介绍他人赌博,就可以轻松从中获得提成。
被告人商某很快就把想法付诸于行动。在2018年3月至7月期间,其利用手机下载一款名为“至尊棋牌”的游戏平台软件,并想办法成为该游戏平台的代理方。随后,其通过创建微信群的方式,介绍了林某、张某、薛某、姜某等多人赌博。商某使用自己微信号对该微信群进行管理并在群内发布邀请码。群内参赌人员通过邀请码进入“至尊棋牌”游戏平台,并在该游戏平台中购买房卡参与“拼三张”游戏,后通过微信红包的形式在上述微信群中结算输赢。商某通过参赌人员购买房卡从中获取“至尊棋牌”游戏平台给其的提成,截至案发可查明商某共计获利16668元。
案发后,被告人商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又向公安机关上缴违法所得人民币4995元。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商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商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从轻处罚;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从宽处理。鉴于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可宣告缓刑。根据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的危害后果,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