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闹超市还谩骂民警 五被告人分别获刑

2020-04-29 14:06:09
 

    中国法院网讯 (刘万春)   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顾客在超市购物时因与收银员发生摩擦最后演变成了妨害公务的刑事案件。五被告人因犯妨害公务罪,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陈某、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其余三被告人张某、彭某、罗某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9月27日11时30分许,被告人陈某在江西省宜春市某超市购物时,收银员因交接班出示暂停服务牌,要其到旁边收银台付款。被告人陈某对此不满,双方发生争执并厮打起来,陈某脸和脖子被抓伤;该超市收银员赔礼道歉,并带陈某到医院处理好伤口,约好下午到超市商谈解决办法。

  当日下午2时30分许,被告人陈某、王某、彭某、张某、罗某及家属等八人到超市找到店长,陈某先提出赔偿3万元,后坚持要赔偿款12000元,店长说要请示管理超市的总部,并称需要等到第二天才能答复。但是被告人陈某等人要求当天下午就给予答复。当日16时30分,被告人陈某、王某、彭某、张某、罗某等人见超市迟迟未给答复,就去封堵超市的大门,只准出不准进。后因怕与顾客起冲突,被告人王某提议用锁将超市大门锁住。此时,辖区派出所民警接警赶到现场,对其堵门行为进行劝阻,要求其到派出所处理,不要扰乱超市的秩序,但陈某、王某、彭某、张某、罗某等人不听劝阻,扬言不解决问题就要砸店。被告人王某买了四把锁将超市门锁住,民警继续劝阻,但对方不听,还对民警谩骂,态度恶劣。至当日19时许,超市大门被锁已经长达4小时之久,超市无法正常营业。为防止事态继续扩大,20时许,赶来增援的警察到达现场,先是劝开锁,被告人不听,民警只好用钳子强行剪锁。被告人陈某、王某、彭某、罗某、张某见警察强行剪锁就去拖扯警察,现场出现混乱状态。派出所民警杨某等人口头传唤被告人到派出所处理,但陈某、王某、彭某、张某、罗某等人不予理睬。于是民警决定将五被告依法强行带离现场。在带离过程中,被告人陈某、王某、彭某、罗某、张某对执法民警采取口咬、手抓、脚踢、推搡等暴力方式阻碍警察执法,导致现场民警杨某、谢某等人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王某、彭某、张某、罗某以暴力方法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五被告人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彭某、张某、罗某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相对较少,可适当减少其刑罚量。五被告人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坦白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宣判后,五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决定不上诉。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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