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内乡法院这样做
2020-04-29 10:13:56
 

    中国法院网讯 (栗雨)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政法机关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立足疫情防控总体态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作为,助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为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建立法律进企业、进工地、进园区常态化工作机制。由院专委江海洋带队的工作小组常驻企业,协助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涉及社会治安、维护稳定、群众信访、法律服务等涉法诉求。组织服务专班走访企业,经常性地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2020年第一季度,我院多次组织班子成员、员额法官到企业走访,收集整理我院分包企业(南阳力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阳太平洋润兴石业有限公司、南阳昕澄纸业有限公司和河南省惠农保利肥业有限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在走访过程中,服务专班特别注重围绕企业经营中如何减少法律风险、如何依法经营、如何依法用工等问题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协调处理相关案件,引导企业规范管理,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建立涉企“绿色通道”。充分运用诉调对接网上平台,联合县工商局、人社局等单位,为涉诉企业提供一站式线上调解服务。新收各类涉企案件,符合条件的,全部进入诉调对接平台先行调解。加强与工信、人社、发改、金融监管等部门沟通,引导当事人按照政策精神达成和解,实质性化解纠纷。对因疫情防控引发的涉企诉讼案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调解,调解不成的,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保全、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司法效率,减轻企业诉累。对于以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物资企业为当事人的案件,采用领导包案、专案办理、协同办理等措施,切实加大审判执行工作力度。2020年第一季度,共审结涉企民商事案件146件,其中调解结案53件,撤诉结案37件,调撤率达61.5%。

  妥善处理合同纠纷。对企业因受疫情重大影响导致未能按期履行或者全面履行合同,符合不可抗力情形的,应依法作出认定,合理确定当事人责任。因疫情导致企业按期还款存在困难,企业要求延期还贷、减免利息的,按照公平原则妥善处理,努力化解金融借款、融资租赁等合同纠纷,减轻中小微企业融资负担。

  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12368服务热线等各类网络司法服务平台,发布典型案例,宣传抗击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工作小组,深入社区、深入企业做好宣教引导工作,助力企业积极应对疫情、提升信心。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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