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周期长 难度系数大 起诉次数多 执行比例高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2020-04-29 09:36:0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赵宏伟
 

  随着道路交通规划的日趋完善和交通工具的普及,车辆增多对交通管理增加了不少压力,又因为个别群众交通法制安全意识淡薄、驾驶人素质不高、交通设施不完善、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等因素,导致交通事故频发,由此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数量也在逐年增多。豫西某基层人民法院司法统计显示,该院2016年受理道交事故纠纷案件96件,2017年受理道交事故纠纷案件162件,增长率为68.75%,2018年受理道交事故纠纷案件130件,增长率为-19.75%,2019年受理道交事故纠纷案件136件,增长率为4.62%。

  经分析研判,道交纠纷案件与其他民事案件相比,呈现四大特点。

  一、审理周期增长。该类案件审理时间少则两三个月,多则两三年甚至更长。究其原因: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间长。个别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存在异议,交通管理复核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同时在受理复核申请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2、伤残鉴定时间长。鉴定机构根据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大小及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的伤残级别、护理级别、后续治疗费、误工时间等项目进行鉴定,不同类型的鉴定时间不同,部分鉴定需要在治疗完毕后才能进行,导致审理时间延长。对需要做第二次手术的伤者,第二次手术结束后,在伤者体内没有钢板或者钢针取出的情况下才算是治疗完全结束,而其伤残鉴定也应该在第二次手术结束之后进行,否则没有评残资格。3、受害人治愈时间长,住院次数多,有的甚至需要终生治疗。

  二、难度系数增大。随着交通网络规划的完善和交强险、商业险的普及,道交案件涉及肇事方、受害方人数众多及涉保公司多等因素,关系错综复杂,事故情况多样,责任划分困难,及时研判相对滞后,导致审理难度增大。其次,调解案件数量减少,多以判决方式结案。2016年至今,该院审结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465件,其中调解案件116件,调解案件占比为24.94%。另外,“道交一体化”平台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诉前调解工作有待规范提高。第三、缺少交通事故专业化审判团队,计算赔偿依据和赔偿数额没有统一裁判标准,不同的法官由于认识不统一,对同一类型案件判决结果不一致的现象司空见惯。

  三、起诉次数增多。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不同于其他民事案件,受害人伤后有的病症存在潜伏期、并发症等情况,部分当事人需要后期治疗,有的还存在二次治疗、三次治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第2款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之规定,导致同一个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在法院多次起诉。有的在判决书本院认为部分明确载明:“原告主张的后续治疗费,待实际发生后另行提起诉讼”。 据统计,2016年以来该院审结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524件,有61件道交案件是二次起诉、三次起诉,约占11.64%,呈逐年增多趋势。

  四、执行比例增高。经调查分析,道交案件赔偿数额不等,少则两三千元,多则数百万,并且经过审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比例在不断增高。据统计,2016年以来该院审结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有196件,将近占四成,主要问题:1、被执行人赔偿能力差,有的面对巨额赔偿,没有赔偿履行能力。2、保险数额低,多数人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车辆参加商业保险保项目少,有的甚至不参加保险(三轮车、电动车等车辆交强险未做强制性规定,多数车辆不参加保险),导致保险赔偿数额少、车辆定损低。3、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申请要求高,实际救助数额低,不足以抵偿机动车事故造成的赔偿。

  聚焦道交案件新常态,面对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数量逐年增多的情况,人民法院要通过审理提速、快速执行化解道交纠纷。

  一、成立道交专业法庭,组建专业团队,提高道交审判专业化。对审判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成立专门审理道交案件的专业法庭,建立处理道交纠纷案件的专业化、高素质审判团队,通过培养法官的专业审判特长并保持其在所审判领域的相对稳定性,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实现道交纠纷案件简案快办、难案精办的目标。

  二、统一赔偿项目标准,固化理赔预期。对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等赔偿项目做到精细化深入分析,制定统一的赔偿计算标准制度,统一裁判标准,对伤者所需伤残等级赔偿费、住院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赔偿项目采用统一的计算依据和计算标准,从而减少案件审判困难。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计算机技术将固定的赔偿标准嵌入道交一体化平台,快速达到在线理赔。通过统一赔偿标准、固化理赔预期,有效解决道交案件因为不同办案法官理解不同而形成赔偿不统一的判决结果,同时能够提高道交案件的审判效率,促使案件更易达成调解,减少案件上诉率。

  三、建立道交一体化网络平台,实现信息化数据共享。道交一体化是指利用互联网技术和数据共享的方式,构建网上案件处理平台。通过与公安、交管、司法等部门协调对接,打通交通事故领域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实现信息数据共享、在线传输。同时,平台可与保险公司理赔系统对接,实现当事人申请后,网上平台根据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或者调解协议书使保险公司快速做到一键理赔,缩短当事人理赔领款期限。通过多方联动,丰富平台内设窗口,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报警、接警、损失确定、伤残鉴定、保险理赔、法律咨询、诉讼立案、诉前调解、网上开庭、审判等全流程网上在线一体化处理。使当事人不必花费时间、精力一次次往法院跑,足不出户便能快速处理,真正实现科技利民、司法便民。

  四、定期组织开展分析研判,宣传普及道交规则知识。组织审判法官定期开展道交案件分析研判,及时更新道交审判案件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现象,研究高效解决方案,并组织道交团队定期学习。加强线上线下宣传:线上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宣传道交审判常识,及时更新司法建议,普及道交相关法律知识;线下开展道交巡回法庭进乡村活动,通过在村委“面对面、零距离”开庭,用真实案例进行宣传教育。

  结合县域管理、人文概况等以及整个道交纠纷现状,负责审理道交纠纷案件的法官建议除了法院在诉讼环节组建专业团队、提高审判效率、搭建一体化平台等措施处理道交纠纷外,还要借助多方力量在源头进行综合治理。

  一、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要不断加大信息化应用力度,根据大数据信息及时将归纳分析结论转化为预警成果进行发布,制成道交事故多发路段电子示意图,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市民出行安全提供重要参考,在事故高发路段,交管、公路、交通、城管等部门共同研判设置防范措施;根据事故车辆频发率统计列举某类某品牌车辆的安全隐患引起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维修者共同注意。另外,加强信息数据共享,提升交警、保险、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诉讼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联合处理事故的热情参与度和默契配合度。

  二、政府部门规划交通路线设计要有的放矢,在做好深入调查、听取民意、科学分析论证的基础上,还应当考虑当地地理、地质、人文等情况,做到路面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路段层层分包。在交通道路的大动脉两侧安装醒目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普及安全知识,树立正确的交规理念,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出行意识。

  三、交管部门要对车辆安全管理和驾驶人资质进行严格管理,对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做到全面掌握,实现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常态化。同时加大驾驶员培训力度,严格把关驾驶员的驾车技术考核以及定期进行文明驾驶培训。

  四、随着道交一体化处理平台调解前置、在线调解、赔付预期试算、一键理赔等功能日趋完善,保险公司要不断转变理念,摒弃行业内部规定及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定,将理赔工作前移,热情参与、积极赔偿、及时化解纠纷。同时,在当前交通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还要根据投保项目数据及理赔信息对比,倡导正确的投保理念、方式,向车辆所有者推荐符合车辆种类实际情况的投保方案。

  五、提高社会各界救助、赔偿能力。提高司法救助能力,对于符合国家、政府救助资格的,要及时与当事人联系做出申请,同时当地法院内设司法救助款项,对于重大交通事故中造成死亡、重度残疾的并且肇事方逃逸或无力承担的当事人,可进行重复申请,增加司法救助数额,减轻当事人生活压力。其次,提高商业保险赔偿数额,扩大保赔范围。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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