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困难群众感受“法治力量”
——山东聊城两级法院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纪实
2020-04-20 11:18:1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希玉
 

  近年来,山东省聊城市两级法院在统筹安排审判执行的同时,坚持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完善司法便民利民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单位干部职工帮扶贫困机制,依法惩处涉扶贫领域各类犯罪,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便利贫困群众诉讼

  全市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强化民生司法保障,通过公正高效的服务举措和司法活动让人民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有更多的参与感、获得感。

  为全面提升诉讼便民服务,两级法院完善司法便民利民工作机制,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在立案大厅开辟涉贫案件 “绿色通道”,确定专人负责涉贫案件立案工作,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及时登记立案,确保各类涉贫案件得以快立、快审、快执,依法及时保护贫困当事人合法权益。莘县法院考虑贫困群众的经济情况,凡持有效证件的贫困户,依法予以缓减免诉讼费,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坚决防止因诉致贫、因诉返贫现象的发生。

  与此同时,两级法院大力强化民生权益保障,密切关注群众信访诉求,实行专人接访,通过司法救助、教育疏导等措施化解信访案件。东阿法院大力推进集诉讼服务、诉讼辅助、纠纷解决、便民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设立特殊人群立案“绿色通道”,重点关注贫困群众、老弱病残、农民工等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养老金、拖欠工资案件,由专人负责引导立案、提供法律咨询等诉讼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积极落实缓减免交诉讼费用,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2019年,该院缓交诉讼费79959元,有效杜绝了涉贫案件当事人因诉返贫现象的发生。冠县法院积极与中国人保财险公司合作,为4起符合救助条件的执行案件申请人获得执行保险救助金15万元。

  扎实做好扶贫工作

  全市法院牢记服务大局的政治责任,坚持把扶贫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明确扶贫目标,采取扶贫措施,注重扶贫实效,为打好扶贫攻坚战贡献“法治力量”。

  两级法院认真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迅速进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战时”状态,组织扶贫干部及时召开工作动员会议,传达上级扶贫工作精神和要求,对扶贫干部进行专门培训,使扶贫干部进一步熟悉扶贫政策,了解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基本情况,明确工作目标任务。

  莘县法院研究制定年度脱贫帮扶计划,采取结对帮扶方式,39名中层科级干部对口帮扶1至2个建卡贫困户,制定具体帮扶措施,逐村逐户逐人跟踪了解情况,严格落实“四看一写一问”责任,了解贫困户实际生产生活情况,为其脱贫致富出谋划策,为改善其生活条件提供帮助,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干警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对在脱贫攻坚中成绩突出的干警大力表彰,对工作不落实、完不成脱贫任务的干警要严肃问责追责。

  许堤口村耕地面积1500亩左右,原有灌溉用泵站变电器损坏,无法使用。由于该村位于聊城市东昌府区堂邑镇的最西边,地处引黄河供水下游,需等待附近村庄灌溉完成,才能进行灌溉。在农田灌溉时受上游截流用水影响,该村灌溉面临水量小、来水迟的问题。了解这一情况后,市委选派聊城中院杨斌、王新、董宁等3名扶贫同志非常重视,立即联系聊城市河道管理处对灌溉水源进行协调调度,实现当日成功引水灌溉;同时协调聊城市河道管理处对泵站相关设施进行升级维修,保证该村春耕灌溉及时。另一名选派扶贫同志李德志也因疫情期间帮扶工作成绩突出受到高唐县委县政府的表扬。疫情期间,中院派驻邱张村第一书记高兴宇捐款1000元,为所帮扶村购买防疫用品,并积极主动协助村里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冠县法院参与帮扶贫困户干部18人,其中17人帮扶北陶镇3个村的17户贫困户,院长赵朋带头帮扶定远寨镇2名贫困户,并选派第一书记深入基层开展脱贫工作。近三年来,东阿法院96名正式干警每人分包3户贫困户,逢年过节到分包户进行走访,通过入户调查、交流谈心、赠送慰问品等及时发现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帮助改善贫困生活,每年有288家贫困户接受该院干警帮扶。

  依法严惩涉贫犯罪

  全市法院注重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处各类犯罪,尤其是加大力度依法惩处涉扶贫领域各类犯罪,积极为辖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助力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为依法严厉打击涉贫刑事犯罪,净化扶贫环境,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从严、从重、从快严厉惩处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出现的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等涉及困难群体及帮扶工作的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严厉打击挤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涉及弱势群体资金分配的犯罪,切实保障各项惠农资金安全,净化扶贫环境,营造扶贫领域不敢腐的态势;同时,坚持扫黑除恶与脱贫攻坚相结合,严厉打击欺压百姓、欺行霸市行为和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为扶贫攻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冠县法院依法公开宣判破坏某村村委会选举案,钱丙某、钱建某等6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维护了农村基层政权稳定,促进了全县农村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为脱贫攻坚的顺利进行打下良好政治基础。去年以来,莘县法院审理涉贫案件2件,判处罪犯2人,追回赃款4万余元。

  两级法院坚持精准保障贫困群体合法权益,帮助其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妥善审理困难群众在劳动就业、搬迁安置、土地承包等生产生活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对于侵犯困难群众利益的案件,依法积极支持其正当合法的诉讼请求。依法审理产业扶贫过程中发生的借贷合同、买卖合同等案件,依法制裁发生在脱贫攻坚过程中的违约失信行为,弘扬契约精神,增强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强案件调解工作,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赔偿金给付上尽量向困难群众倾斜,帮助困难群众尽快获得损害赔偿。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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