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近日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枢纽机场联通轨道交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促进枢纽机场联通轨道交通,提高出行便捷程度,简化换乘环节,优化轨道交通车站城市航站楼的值机、行李托运等服务,推进轨道交通与机场安检互认,提供便捷的换乘服务。创新服务,开发空铁联程联运产品,研究推出一票到底、多种票价机制等灵活措施,方便旅客出行选择。
《意见》要求,做好机场与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方式有效衔接,充分挖掘机场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潜力。做到机场与轨道交通硬件、软件设施的全方位联通,提高机场轨道交通系统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深入推进轨道交通信息化、智能化发展,构建智慧运行与智慧服务体系。
在强化规划引导方面,《意见》要求,科学规划机场轨道交通集疏运系统。国家铁路网、城际铁路网、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与机场布局规划之间要加强衔接,促进各种交通规划融合推进。暂不具备条件的要预留好建设用地和空间等条件。
同时,根据机场旅客集散需求和相关规划建设等情况,对功能定位、规模不同的机场分类施策。一市多机场的城市宜根据枢纽机场功能定位,充分考虑航空客货中转需求和溢出承接。
在加强建设协作方面,《意见》要求,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接入时机的关系,有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统筹确定机场轨道交通系统的开工时间。当机场客流量和建设条件均满足相关要求时,加快机场轨道交通系统的建设。需要联通干线铁路或城际铁路的枢纽机场,要充分利用相应的铁路建设契机,加大协调力度,适时将其引入机场。
同时,加强建设管理协作,推动各主体理顺管理界面,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进机场轨道交通建设。同步建设的机场和轨道交通系统,要做好建设工作的协调、协同;不同步建设的项目之间,要相互做好建设条件的预留。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旅客出行和运营管理的需要,注重轨道交通与机场之间便捷换乘,尽可能缩短换乘距离,实现无缝衔接。
此外,加强机场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之间接口部位建设制度、规范、标准等互认或统一,为机场工程与轨道工程的充分衔接提供技术支撑。研究制定经济适用的接口部位设计、建设等标准和规范,促进机场轨道交通建设。
在提升运营水平方面,《意见》要求提高出行便捷程度,简化换乘环节,优化轨道交通车站城市航站楼的值机、行李托运等服务,推进轨道交通与机场安检互认,提供便捷的换乘服务。创新服务,开发空铁联程联运产品,研究推出一票到底、多种票价机制等灵活措施,方便旅客出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