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暴恐视频宣扬恐怖主义 二人被判有期徒刑

2020-04-15 09:02:4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刘丹凤
 

  明知视频载有恐怖主义信息,还在微信群转发。近日,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某某、沈某犯宣扬恐怖主义罪一案,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和七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1989年出生的王某某,大学本科学历; 1993年出生的沈某,研究生学历;二人均为马鞍山市企业职员。2019年7月15日晚,沈某在某微信群中浏览一网友(另案处理)上传的暴恐视频,就将这段暴恐视频转发至“马鞍山某中心”微信群中。该微信群内的王某某又将这段视频转发到名为“随便聊聊”的微信群中。这段暴恐视频为一名头戴黑纱男子持枪向多人头部行刑式射击,场面血腥,视频右上角有ISIS标识。二人因涉嫌宣扬恐怖主义罪先后被批准逮捕。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沈某明知是载有恐怖主义信息的视频资料而在微信群中予以转发,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三的规定,构成宣扬恐怖主义罪。二被告人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且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具结《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从宽处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后,二被告人服判。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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