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庭审 “疫”往直前
“现在开庭!”4月8日上午,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第十审判法庭内,法官王顺玲坐在审判台上,对着正前方的电脑视频,敲响了法槌。依托远程视频庭审系统,一场刑事案件“云审判”就这样开审。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尽可能减少庭审人员聚集,石狮法院启动与检察院、看守所三方的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对刑事案件被告人采取不提押到庭的方式远程“隔空”审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确保执法办案不掉线、公平正义不延迟。
据介绍,根据去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全省法院庭审记录改革实施办法精神,作为该院在司法实践中的首次探索,本案审理将采用同步录音录像代替传统人工笔录的方式记录庭审全过程。为此,法官在开庭前向控辩双方作出释明。为确保不减损当事人权利,石狮法院此前专门向被告人送达《庭审录音录像代替笔录告知书》,并经其签字确认。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被告人作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石狮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对本案作出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整个庭审过程顺畅连贯、规范有序。
“传统庭审模式下,书记员需要将诉讼参与人在庭上发言同步记录到开庭笔录上。有时书记员记录速度跟不上口速,难免出现一些误差,需要当庭予以更正。”王顺玲在体验“无人记录”庭审模式后,认为采用以数据方式存储庭审记录,不仅安全,而且也便于查阅。
石狮法院院长林明容介绍,此次采用录音录像代替传统人工笔录的方式进行庭审记录,是石狮法院深化科技手段在司法审判工作中应用的一次大胆探索。这种模式保障庭审记录客观、准确、完整,让书记员从繁杂的庭审辅助事务中解放双手,进一步缓解人案矛盾。
据悉,石狮法院是福建智慧法院创新联系点。近年来,该院坚持以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全力推进智慧法院3.0版建设,深化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以信息化建设支撑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推进智审智执智服智管,实现减负提效增动能。
下一步,石狮法院将继续发挥信息技术服务庭审的独特优势,为审判工作全面提速提供技术支持与智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