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变现盘活机械设备 让其重新“上岗”
近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多方努力,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方式,将一批抵押给金融机构的机械设备变现盘活,既实现了金融企业的资金回笼,又促使这批设备得以结束闲置状态,立即投入实际使用,帮助相关企业扩大产能,有效促进生产型企业复工复产。
被执行人广西某包装有限公司因拖欠银行巨额债务,已停工停产两年多时间,其名下土地、厂房与机械设备等均抵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但是,金融机构不是生产企业,看着这堆设备只能是“望洋兴叹”。由于多处欠款,多个法院分别查封了土地、厂房与机械设备,且这些机械设备中抵押设备与无抵押设备交错,设备承租人承租权益与拍卖买受人权益交错,厂房土地买受人与设备买受人各异,设备盘活及交接困难。
为了能够尽快让这批设备重见阳光,为复工复产所用,兴宁区法院执行局成立专案小组,认真摸排、细致研究,深挖执行方案,通过三大举措攻坚克难,实践出一个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土地买受人、设备买受人、土地设备承租人全部满意的执行方案。
细分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类型
涉案被执行人为包装印刷企业,企业土地厂房已被其他法院拍卖易主,但仍遗留大量大型机械设备及零散设备需进行处置。申请执行人作为普通债权人主张所有设备打包拍卖。但打包拍卖无法区分抵押设备及未抵押设备所得价款。执行法官通过实地走访,与被执行人、抵押权人了解设备后,果断决定分批处置,即抵押财产与非抵押财产分类拍卖,以此提高这批机械设备处置的效率,确保拍卖后财产分配的准确性。
依法维护租赁权
涉案企业的土地厂房被拍卖后,为了避免因设备闲置导致损失扩大、工人下岗等问题,执行法官积极调查,调取设备租赁合同,在承租人、土地买受人、被执行人与债权人之间积极沟通协调。本着既要及时对被执行设备进行变现,又要保障发挥设备生产使用价值的指导思想,在处置期间不停止已出租设备的使用,减少因设备闲置产生的损失,避免产业工人因此受损,争取设备所有权人及承租人利益最大化。最终,该执行方式得到所有权人、承租人的认可配合,顺利完成设备清点、保管及后期交接工作。
及时推进设备交接盘活
由于厂房土地拍卖、设备拍卖分别由两个不同法院进行,且为不同的买受人竞得,又涉及大型印刷设备及供电、空气调节设备在搬离时需要拆除厂房相关部位的问题。因此,为了设备能尽快投入使用,也为了购买土地的另一个企业能够尽快清场、开工建设,执行法官在生产厂房内组织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土地买受人、设备买受人、土地设备承租人各方以现场会的形式协商搬运方案。最终,通过执行法官的努力,完美解决了设备买受人搬运设备存在的困难,有效地推进设备交接盘活。在现场,执行局法官还组织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设备承租人对剩余设备型号、使用情况进行清点,有序推进剩余设备拍卖变现。
通过上述三大举措,兴宁区法院在执行中全面实现停产企业闲置机械设备顺利“交接”,有效盘活金融资产,减少设备“停工”时间,全力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