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交通事故30起 骗取理赔金16万余元
重庆江津一洗车店老板保险诈骗被判刑
2020-04-10 09:51:0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闫洋 石磊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保险诈骗案并当庭宣判。
被告人李某鹏系重庆某汽车美容服务中心老板。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期间,李某鹏为了吸引更多的客户并谋取不法利益,经常向美容店内洗车的车主宣称其可以通过报保险的方式,免费为车辆修理车身划痕、车漆车损等。在征得车主同意之后,李某鹏便向车主收集其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材料。随后,李某鹏将车主的车辆与自己事先借来的车辆相互碰撞、刮擦,伪造双车交通事故,并冒充车主拨打保险公司理赔电话,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半年来,李某鹏先后在江津城区、德感街道、珞璜镇等地伪造了交通事故30起,累计骗取保险公司理赔金16万余元。
此后,随着汽车美容店生意越做越好,已赚取较多利益的李某鹏选择“金盆洗手”,未再继续实施骗保行为。2019年,经群众举报,江津区公安局民警将李某鹏抓获,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退赔保险公司全部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鹏制造虛假交通事故骗取保险赔偿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认罪、悔罪态度,法院遂以保险诈骗罪判处李某鹏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法官提醒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家用车辆的数量逐年增加,而车辆保险诈骗案件也时有发生。一方面,保险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对小额事故中理赔主体身份、维修票据的审核。另一方面,广大车主切勿贪图小利,向他人提供个人证件材料等,共同骗取保险理赔金的行为亦属违法,一旦构成犯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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