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利辛县法院发出首份自动履行证明书
2020-04-08 10:30:5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有了这份证明书,我就能顺利办理贷款了。”近日,被告刘某从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法官手中接过一份自动履行证明书,如释重负。据悉,这是该院推动执源治理工作以来发出的第一份自动履行证明书。

  刘某和闫某共同为张某担保向王某借款15万元。张某逾期未还,王某将3人起诉至利辛法院,获得法院支持。判决书生效后,办案法官多次向3名被告开展普法教育,引导他们主动履行义务。张某无力还债,但刘某很快主动联系法官还款。原来,刘某到银行办理贷款时,银行告知其有生效判决义务未履行,不予贷款。刘某主动来法院履行了全部义务。法院给他出具了自动履行证明书,并告知刘某可依法向张某追偿。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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