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化县法院宣判一起特大电信诈骗案 30人获刑

2020-04-02 16:46:14
 

    中国法院网讯 (范丹 陈文华)   4月1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除三人因情节较轻有自首或哺乳期被判缓刑外,其余2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至五年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5000元至55000元不等罚金。这是该院近几年来审理的涉案人数最多、组织架构最明确、社会影响最大的电信诈骗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11月起,被告人蒋某冠、王某杰(另案处理)、黄某经商议决定合伙以发放小额贷款为名实施诈骗,并招募被告人钟某等人充当话务员,通过拨打电话谎称为合信贷(后改称融信贷)工作人员的方式,诱骗被害人关注相关微信公众号下载虚假贷款APP,引导被害人注册APP,在APP上申请贷款,以收手续费、贷款保证金等名目骗取被害人资金。截至2019年1月21日,该团伙共骗取被害人钱款合计413700元,非法购买公民信息30000余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蒋某冠、黄某等30人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针对不特定人员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蒋某冠为实施诈骗活动,通过互联网购买公民个人信息30000余条,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告人蒋某冠在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其中被告人蒋某冠、黄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其余28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予以减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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