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经过精心准备、周密安排,按照法律规定实施强制腾房行动,让沉淀多年的国有资产得到盘活。
平塘县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向平塘县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租用厂房开展生产后,因种种原因长期停产,无力支付租金和水电等费用,但又长期占用租用的厂房,导致国有资产无效益沉淀,影响了其他企业的租用。2019年初,平塘县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在平塘县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迁出无望、复工无路、付款无门的情况下,向平塘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平塘县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搬出厂房并支付拖欠的租金、水电等费用。该案判决生效后,平塘县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拒不搬出厂房亦未支付拖欠的费用,平塘县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遂向平塘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经过6个月的“复产”催促和等待,在确定就地复产不能实现后,平塘县人民法院依法向平塘县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发出搬迁公告,责令平塘县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在2020年3月20日前自行迁出,否则将强制予以迁出。因该案需要迁出设备为大型机械,价值高,重量大,又逢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了确保强制迁出时既能达到执行目标又能最大可能保持设备价值,平塘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院长、分管副院长多次到执行现场进行勘察,院党组对执行预案进行认真研究,围绕“防疫、安全、保值”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因平塘县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未按公告要求自行搬迁,2020年3月23日上午9时,在公安、疾控、街道、公证等部门全力配合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下,该案强制进行执行。经过数天努力,平塘法院将该厂3条大型生产线,数台重型设备,千余袋原料等全部迁出到安置地点并一一造册交付给了平塘县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平塘县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也接收到了腾空的厂房。
平塘法院切实履行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职能,通过强制执行为招商引资开工生产,为平塘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