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五年!歙县一口罩诈骗案被告人远程受审

2020-03-20 10:30:23
 

    中国法院网讯 (歙法刑)   3月12日,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利用远程庭审视频系统,当庭审结又一起涉防疫用品诈骗案。被告人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责令对各被害人经济损失继续退赔,作案工具苹果手机二部予以没收。

  2020年2月以来,唐某通过QQ群、微信朋友圈发布有口罩出售的虚假信息,引诱余某、李某、张某等多名被害人与其联系,约定交易口罩价格、数量。在收取多名被害人货款共计20万余元后,唐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发货,并用虚假快递单据欺骗被害人,并将货款用于网络赌博等挥霍,只追回7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用品的名义,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从重处罚;多次实施诈骗并将诈骗所得用于赌博违法活动,酌情从重处罚。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期间,歙县法院根据最高院对涉疫刑事案件确保快审快判的要求,在县看守所的大力配合下,进行多次网络调试。在该案庭审中,同步进行网络庭审直播,这样特殊的开庭方式,既保证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因人员聚集可能引起的疫情扩散风险,实现了疫情防控下司法审判的公正和效率。


 

 
责任编辑:魏悦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