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丈夫宠爱养女内心失衡加以虐待 妻子获刑
中国法院网讯 (余建华 萧法) 因觉得5岁的养女受丈夫关爱,妻子备感“失宠”,便趁丈夫外出后偷偷虐待孩子。今天,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虐待罪判处被告人冯某拘役六个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2019年6月12日早上,于某、冯某夫妻俩带着女儿月月来到了浙江某儿童医院。月月身上有多处烫伤,疼得直流眼泪。经鉴定,月月全身Ⅱ0以上烧烫伤面积达31.5%,损伤程度已构成重伤二级。
医院护士发现月月身上除了烫伤以外,脚底、大腿处还有像针扎过似的小孔,马上向医院保卫科反映情况,并报了警。
“因为月月不听话我打过她几次,用镊子扎过她。”面对民警的调查,养母冯某表示会因为月月淘气教训她,但否认此次烫伤是自己所为,“是月月自己跑进了卫生间洗澡,我听到动静才进去,那时月月已经被热水烫伤了,还起了水泡。”
随后,民警又赶到事发现场,发现冯某家里的热水器开关位置较高,以月月的身高,是无法碰触到的。
“妈妈用热水烫我,我想逃出去,她就站在门口不让我逃,还用脚踢我。”月月的烫伤好转些后,跟调查的民警说,“叔叔,我怕!妈妈还会用胶带堵我的嘴,用绳子绑我的手,还不让我告诉爸爸。”
面对月月的指控,冯某无言以对,终于坦白交代。
于某和冯某自2011年结婚后一直未能生育。2019年初,夫妻俩经商量,领养了于某亲戚家的孩子月月。同年3月,月月跟于某、冯某夫妻俩一起生活。
月月是个性格开朗、乖巧懂事的孩子,平时对于某和冯某也以“爸爸”“妈妈”相称。于某特别宠爱月月。可在冯某看来,有了月月之后,丈夫的注意力大都转移到了月月身上,对自己没有原来那么关心。这让敏感的冯某心里有了落差……
2019年5月至6月,冯某经常趁丈夫出门后,偷偷地用镊子扎月月的大腿、脚底板等较隐蔽部位。如果月月反抗,冯某就会用鞋带绑手、胶带封嘴、罚站等方式“惩罚”月月。事后,还会威胁月月不准告诉于某。
“爸爸,妈妈打我。”某天夜里,月月悄悄地在于某耳旁说道。但是于某将这句话当做小孩子的玩笑话,并未放在心上。
萧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冯某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又故意伤害其养女身体导致重伤,已构成虐待罪、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冯某应两罪并罚。被告人冯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根据其认罪态度和犯罪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