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增1例境外输入病例 累计16例
记者从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3月18日0时至24时,浙江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境外输入病例)。目前该省境外输入病例累计达16例。
截至3月18日24时,浙江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233例,现有重症病例2例(其中危重1例),累计死亡1例,累计出院1217例。
在确诊病例中,杭州市183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2例)、宁波市157例、温州市504例、湖州市12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2例)、嘉兴市45例、绍兴市42例、金华市55例、衢州市14例、舟山市10例、台州市146例、丽水市29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12例)、浙江省十里丰监狱36例;重症病例中,嘉兴市1例、丽水市1例;死亡病例中,温州市1例;出院病例中,杭州市181例、宁波市157例、温州市503例、湖州市11例、嘉兴市44例、绍兴市42例、金华市55例、衢州市14例、舟山市10例、台州市146例、丽水市18例、浙江省十里丰监狱36例。
据该省丽水市同日消息,2020年3月18日0-24时,该市新增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2例(均为青田籍华侨),目前11例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1例已治愈出院。
为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18日,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通告明确,该省对14天内来自或到访过疫情严重国家(地区)的入境来浙人员,将实施全程集中或受控转运,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该类入境人员一律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
在产生的相关费用方面,通告指出:所有入境来浙人员产生的长途转运交通费用、集中医学观察费用(含食宿费用)自理。对于检测和医疗费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购买商业保险的,按相关规定核报或理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自理;对特殊困难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