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张尚鸣) 3月10日,随着一声法槌敲响,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法院院长俞和勇在科技法庭利用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某坤盗窃一案。该案是疫情防控期间,尤溪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审理的首例刑事案件。
疫情防控期间,看守所纷纷实行封闭式管理,为保障刑事案件审判工作顺利进行,尤溪法院积极与尤溪县看守所进行协调沟通,确定运用“远程提讯”“云上法庭”等线上方式对在押被告人进行远程视频提审、宣判。
原来,2019年8月至10月间,被告人陈某坤以撬门、砸窗等方式,进入儿童乐园、酒楼、宾馆、医院、KTV等场所,作案十七起,窃取他人现金、香烟等物品价值6442元。
尤溪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作案17起,盗得他人现金及香烟价值共计644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陈某坤是累犯、多次盗窃且犯有前科,应当从重、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陈某坤5起犯罪事实系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坤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盗窃所得赃款、赃物继续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无法追缴的,责令退赔被害人。
通过远程视频提讯系统,法官在法庭内就能通过电子屏幕和音频设备与被告人“面对面”交流。整个庭审过程,图像传输流畅、音质清晰,庭审笔录当场生成,并通过OA办公系统发送到远程提讯室,由被告人确认签字。通过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在线开庭,节约了司法成本,减少了提押风险,提高了审判效率。
战“疫”期间,尤溪法院在抓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运用 “智慧法院”成果,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网络平台开展诉讼活动,充分发挥在线立案、在线庭审、在线调解优势,减轻当事人诉累。2020年2月以来,共在线立案18件、在线开庭14件,网上调解3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