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顺昌宣判一起盗伐林木案

被告人因自愿认购“碳汇”获从轻处理

2020-03-13 21:13:32
 

    中国法院网讯 (何晓慧 张夏兰 陈凯龄)   “我为自己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赎罪,我认罚”!3月12日,福建省顺昌县人民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吴某辉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鉴于被告人吴某辉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购“碳汇”,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悉,本案是全国首例以被告人自愿认购“碳汇”的方式替代性修复被受损的生态环境案件。

  2017年11月,吴某辉从某村民处购买了一片山场上的林木,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他人将未到砍伐年限的林木进行砍伐。经鉴定,被无证采伐的林地面积为19亩,林木立木蓄积量达73立方米。案发后,吴某辉经公安机关书面传唤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2020年3月,吴某辉在顺昌县“森林生态银行”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自愿从顺昌县“一元碳汇”公益项目中认购4万元的碳汇,用于对受损生态环境的修复。顺昌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辉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任意采伐本人所有的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但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积极退赃,认罪认罚,并以认购“碳汇”的方式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了替代性修复,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2018年,顺昌县被确定为福建省南平市“生态银行”试点项目。“一元碳汇”项目是该“生态银行”开发的第一个扶贫碳汇项目。手机用户通过扫一扫“一元碳汇”公益项目二维码,即可在平台上按1元10千克碳汇量的价格,自愿认购有碳汇存量的林农或村集体的碳汇产品,用于抵消个人或组织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认购后,公众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和碳汇证书,认购资金也将进入专门设立的公益账户,支持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工作。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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