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对一些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不良影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出台了一系列司法暖企举措,执行涉企案件时,转变执行理念,积极稳妥解决,为企业复工复产、增强再发展能力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20年2日25日,该院快速执结一笔标的额为153万元的执行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赞扬。
2020年1月20日,广西宁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信公司)申请执行广西鑫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豪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立案执行,申请执行金额本息153万元。
该案在审理阶段,港北法院已根据宁信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冻结了鑫豪公司在防城港建设银行的存款200多万元。此时,宁信公司急需资金发工资,鑫豪公司急需使用账户经营,迟一天划拨双方当事人就多一天损失。因该账户是线下冻结,无法在网上进行划拨,且受疫情影响,执行干警不便前往疫区进行划拨,执行工作陷入停顿不前。
2月10日,该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冯媚得知情况后,立即表示要尽快执行该案,力保企业的经营发展。她首先通过线上委托防城港的法院进行划拨,无奈该院因疫情防控需要,短期内无法外出执行。冯媚见状随即转而与防城港建设银行取得联系,得知该银行2月24日之后才营业,便主动打电话给当事人解释,双方均表示理解。在接到银行上班通知后,冯媚迅速做好防护措施、备好干粮,于次日早上7点亲自带队前往防城港划拨案款153万元,并解除对鑫豪公司剩余存款的冻结,之后又马不停蹄地赶回贵港市区。经过7小时600公里的不懈努力,153万元的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异地执行风险很大,但是为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我们必须想办法执行兑现。”冯媚如是说。
2020年以来,港北法院针对涉民营企业案件较往年明显增多的实际情况,积极落实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积极服务企业发展,以能动执行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据统计,1-3月该院共执结涉民营企业案件28件,执行到位标的812.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