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沙县法院机关党委在疫情面前的坚守与担当
2019年12月24日,福建沙县法院召开机关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机关党委委员和机关纪委委员。自疫情发生以来,沙县法院机关党委积极响应号召,快速行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力以赴迎战疫情,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一线高高飘扬。
落实部署,规范指导防疫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沙县法院机关委员会及时出台了《关于组建防控疫情党员志愿服务队的通知》和《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中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用的通知》,动员全院党员积极响应号召,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提高站位,主动融入县委中心工作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沙县法院机关委员会始终坚持主要领导靠前指挥、身先士卒,党员干部冲锋在前,不断提高思想站位,主动融入县委中心工作。
落实挂点联系。夏茂镇作为外出经营小吃人口众多的乡镇,因乡镇社区人员不足,疫情防控工作无法全面开展。作为挂点联系单位,沙县法院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认领湖北(武汉)返沙、来沙人员75户112人,严格做到包户到人、责任到人,做好信息张贴、入户随访和体温测量等跟踪服务管理工作。
加强社区共建。按照沙县应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严格落实联防联控要求,沙县法院每天派出2名干警深入城东社区,做好疫情排查和防控宣传工作,劝导市民规范佩戴口罩,加强防范意识,提高群众自我防护能力。
深化志愿服务。组建防控疫情党员志愿服务队,2名预备党员主动请缨,义无反顾冲向疫情一线。成立6个小分队,进网格、到小区、走街巷、入市场,排查跟踪疫情。县委领导对全县党员志愿服务队在此次疫情防控中的表现作出充分肯定。
强化服务,防疫与审执工作“两不误”
在“抗疫”同时,沙县法院机关委员会加强对各支部的指导,通过深入应用信息化科技手段,有效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防疫与审执工作“两不误”。
加强网上立案。引导当事人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福建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立案。疫情期间,沙县法院共受理网上立案59件。
实现网络庭审。利用新浪“云上法庭”、微信“多元调解”等平台,让疫情期间诉讼服务“不打烊”。疫情期间,沙县法院共网络开庭3件、网络调解4件,提供在线服务120余人次。
强化线上执行。疫情期间,沙县法院共新立执行案件22件,结案26件,网络查控262件464次,网上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327万元,保全被执行人价值1095万元财产,网络司法拍卖标的14件,成交5件,成交金额2277.45万元。
枕戈待旦雄风振,砥砺前行踏征程。沙县法院机关委员会将以此次防控疫情为起点,带领全体党员在守护中国法治进程的道路上继续前行,让法徽在胸前永远闪耀,让党旗在一线永放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