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时期的网络执行“锦囊”
2020-03-04 11:02:2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杨帆
 

2月24日,呈贡区法院执行干警到物流城对司法拍卖后续工作做现场确认。

  2020年春节以来,被疫情困住线下执行步伐的云南法院执行干警一直在琢磨如何突破困局。怎么破局?信息化手段与智慧执行给出了答案。2月3日至2月21日,云南全省法院执行局累计新收8011件案件,办结4296件;累计接受异地法院线上及线下执行事项受托633件次,办结450件次。令人欣喜的是,司法网络拍卖1026件次,成交金额6.52亿元,与2019年同期拍卖669件次、成交金额2.39亿元相比,案件数同比上升53.36%,成交金额是过去的2.7倍。

  在这6.52亿元的炫目成绩单里,最大的单笔贡献来自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2月7日早上10点,起拍价为381057740.64元(约3.8105亿元)的昆明经开区洛羊物流片区西南广物流城一期工程三个物流城一次性成交,创下了呈贡区法院历史上司法网拍单案成交标的额之最。

  3.8亿网拍大单背后的智慧执行含量

  该标的物系某银行申请执行云南省某咖啡企业等借款合同纠纷案的抵押资产。为了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执行“网上见”的智慧执行手段“无接触”完成拍卖变现,呈贡区法院执行局灵活采取在法定期限内适当推迟二拍挂拍避开春节,网络看样、电话咨询等方式方便潜在的竞买人了解拍品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和竞买人往返法院和现场看样的暴露、传染风险。在财产拍卖前期呈贡区法院借助第三方司法辅拍机构的力量,共同对三个标的物的权利负担(即承租情况与欠费情况)、抵押情况、瑕疵情况等进行了充分调查,并对标的物进行了“全貌航拍”,以便最大限度地展示标的物“真面目”。买受人事前通过航拍资料对标的物进行了充分了解,第三方辅助力量还对潜在竞买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线上解答辅导”,这些信息化执行手段与细致入微的司法为民考量最终促成了物流城全部成交。

  云南高院执行勇立“潮”头的信息化“锦囊”

  防控疫情期间,线下执行活动受限,云南高院执行局以网络端为主阵地,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努力服务保障大局,专人值守专人备勤,严格落实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全面运用网络查控,积极推进查人找物,积极推进网络拍卖,大力促进财产变现;大力加强信用惩戒,督促积极履行义务;充分协调委托受找,内外联动提高效率;有序收发执行案款,真金白银兑现承诺;畅通多条沟通渠道,积极推进司法公开。

  云南法院执行团队勇立“潮”头,不仅通过执行指挥中心、执行查控系统实现网上执行井然有序,还利用执行视讯平台、微信群、学习强国组织远程视频会议,组织学习讨论,开展业务交流、工作部署。2月7日,申请保全人段某的5个保全案件所涉4个公司股权急待办理续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是通过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发起委托,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全力协调下,朝阳区人民法院、海淀区人民法院干警冒着疫情风险赶在2月8日前办理了续封,令申请保全人“在寒冬中看到了希望”。2月6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运用“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一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冻结扣划,扣划金额253万余元。

  为了保证网拍资产处置效率,减少集中看样,2月12日,云南高院执行局通过“钉钉”网络平台开展全省法院网拍VR看样培训,全省法院执行干警通过电脑端、手机端在线“充电”。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小额执行案件创设了“一案一群”的在线处理模式,用微信、钉钉等视讯通话软件,将同一个案件的当事人在同一个案件群中“面对面”沟通,迅速执结。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有涉及3案9件拍品的拍卖时间在1月31日至2月2日,刚好在春节延长假里。为保障竞拍人权益,执行干警始终关注着拍品浏览情况,通过电话、微信、短信向竞拍人耐心解答,详细介绍拍品信息。最终,9件拍品如期拍卖,一拍成功7件,拍品成交额合计42145.6元,2件流拍拍品已启动二拍程序。“很贴心,我原以为疫情影响不能按时拍卖,现在不仅拍到了,就连后续尾款支付、拍品交接等工作都为我们考虑到了,现在就是在家竞拍、付款,然后只管等待收货。”买受人对这次特殊时期的网拍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春节期间特别下发《关于做好全市法院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的通知》,对全市两级法院在疫情期间的执行机制、方式做了明确规定,鼓励线上工作创新。执行干警还充分运用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与申请执行人联系沟通,做到“岗位有人在、电话有人接、信息有人传、疑惑有人解”。从疫情防控至今,临沧中院共执结案件20件,执行到位1330.05万元。

  执行局长“逆行”现场解封账户的司法担当

  2020年2月10日,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常富带队辗转当地三家银行,历时一个多小时,对被执行人楚雄某医药企业的银行账户成功解冻,并及时告知该企业负责人。疫情之下执行局长为什么要“逆行”?

  原来,被执行人是云南楚雄某医药企业,该企业具备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生产资质,但因经营不善欠款未还,后被楚雄市法院冻结银行账户。因新型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各地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紧缺,2月初,该公司接到了楚雄州防疫工作指挥部的函件,要求尽快稳妥组织复工,购买生产原材料投入生产,以解决当前疫情急需的医用一次性口罩和消毒液等防护产品紧缺问题。由于恢复生产需要用企业对公账户支付材料款,因此申请法院解除对公司银行账户的查封,并书面承诺及时生产自救,在疫情过后及时履行拖欠的执行款。

  疫情就是命令。楚雄市法院执行局认为解冻该公司对公银行账户,既是给了该公司一条自救的生路,为这个已经“终结本次执行”看起来没有希望的案子注入恢复执行的生机。同时,更为了疫情防控大局,尽快恢复生产,解决当前社会急需防护产品,执行局还将此情况电话通知了申请执行方云南建投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公司表示疫情面前支持法院解冻账户。由于这是一起“终本”案件,解冻账户必须法官带执行裁定书到银行现场确认办理。楚雄市法院执行局火速联系银行,提前沟通好需办理的事项。10日上午一大早,执行局副局长李常富就分别来到三家银行,现场办理了该企业三个对公账户的解冻,并叮嘱该企业迅速恢复生产,履行好药企防疫职责,早日履行拖欠的执行款。

  法院极速解封,申请执行人也表示理解,药企紧急复工,这“逆行”背后,是云南法院执行干警的司法担当。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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