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 “移动微法院”让难事 “也不是事儿”
2020-03-03 09:01:5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朱利明
 

  如何真正落实司法为民,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打官司,感受到公平正义?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移动微法院”这个平台,结合土生土长的和合文化,引导当事人不用见面就可以“讲和”,既方便了当事人,又提高了办案效率。

  距离远“也不是事儿”

  近日,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原告,对天台法院“移动微法院”的高效、便捷赞叹不已。原来,她因孩子还处于哺乳期,出行不便,通过“移动微法院”帮她节省了许多时间和精力,让路途的远距离成为沟通的零距离。

  2019年10月底的一天下午,两位外地口音的男女带着一个小孩匆匆来到天台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原来,丈夫李某系四川省资阳市人,其妻子徐某系江苏省睢宁县人,夫妻俩从事经商。

  李某说,10月初,他们在天台县经商期间被张某驾驶的车辆碰撞,致两人受伤。因涉及车辆定损、保险公司系外地公司等原因,在交警队调解期间内没有达成赔偿协议,两人马上就要到外省经商,所以到法庭来询问怎么能尽快解决纠纷。

  法庭工作人员考虑到两人马上就要离开浙江省,遂详细介绍“移动微法院”的功能,建议通过“移动微法院”进行处理。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两人在法庭办公室欣然完成“移动微法院”注册。

  11月中旬,巡回法庭收到李某寄来的起诉材料。李某和徐某夫妻俩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张某赔偿本次事故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并由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支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先予赔偿。

  法庭工作人员遂确定案件的调解时间,并引导被告张某和保险公司利用“移动微法院”处理案件,并告知各方在调解时间保持手机畅通。

  2019年12月13日上午9点,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进入“移动微法院”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经手机定位了解到原告已在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经商,张某则在天台县平桥镇的工业园区内,保险公司则在椒江区的台州分公司办公室内。通过法官沟通协调,三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在“移动微法院”的调解笔录上签字认可。

  人数多“也不是事儿”

  “这下麻烦了,一个追尾事故竟然有10个当事人,肯定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近日,来自浙江温岭的钟某面对如何处理事故索赔绞尽脑汁,还是不得要领。

  事情发生在2019年的夏天。钟某驾车从杭州回温岭,在高速路上看到前车在踩刹车,也下意识地踩了刹车,结果导致五辆车在高速上接连追尾,事故造成钟某车辆中两人受伤和五辆车受损。

  去年下半年,出院后的钟某等人一纸诉状将后面车辆告上天台法院,合计有10个当事人,且当事人分散于不同地方,办起来就比较麻烦。

  “我们去年11月19日电话通知了各方当事人开庭事项。”承办此案的林军营法官表示,在沟通中发现,10个当事人有9个地址,省内省外都有。而且10个当事人中两人属于没有责任的,无需支付任何款项,只需配合保险公司进行无责赔偿。这些人如果从外地过来,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大大增加了应诉成本。

  林军营和书记员在充分了解这个案件的特殊性后,为省去当事人往返法庭之累,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多次与各方当事人电话沟通,提议采用“移动微法院”这一平台进行线上调解。

  去年12月14日,林军营等人做了充足的准备,一一通知各方当事人并指导其使用“移动微法院”。由原告网上立案后,各被告及其代理人顺利地进入微法院掌上法庭。随后,各方当事人提交证据、调解方案。

  经过半天的调解,各方当事人对本次交通事故赔偿达成一致协议,并在调解笔录中签字确认。被告则通过微信及支付宝当场转账给原告,转账记录截图后上传于“移动微法院”。随后,林军营等人将制作好的调解书在“移动微法院”上依法送达。

  “多亏有了‘移动微法院’。”钟某开心地表示,一起案涉10位当事人的案件竟然在无人到庭的情况下就这样妥善解决了。

  不愿见“也不是事儿”

  年近30岁的女教师夏某的丈夫李某,自儿子出生后就出去做生意,一去不归。眼见儿子即将上幼儿园,可丈夫还是杳无音信,无奈之下,夏某就到法院起诉离婚。没想到,这时丈夫却出现了,当庭表示不愿意离婚,认为双方还有感情。考虑到孩子的成长,法官没有支持夏某的诉讼请求。

  时间过得很快,一晃大半年又过去了,而丈夫在上次开庭后再次离家。于是,夏某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由于此案承办法官洪巍和李某联系不上,于是找到李某的母亲。李母告诉法官,儿子常年在贵州打工,身体不好,经常生病,打工赚的钱基本都花在药费上了,夏某要离婚也是没办法,并告诉了法官李某的联系方式。

  法官和李某联系上后,李某的陈述和他母亲说的基本一致。李某表示,为了不被父母逼婚,就草率地与夏某结婚,结果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吵闹,现在自己也是悔不当初。在和法官的交流中,李某表示愿意离婚,但目前没有能力支付儿子的抚养费。加上身体不好原因,他也无法回家参加诉讼。同时也表示,不愿意看到夏某,否则一见面又是大吵一场,不如不见。

  得知李某的想法后,洪巍又和夏某沟通,双方达成了离婚的意向。于是在洪巍的引导下,李某和夏某通过“移动微法院”进行线上调解,在线上交换了证据,达成了一致意见。法官当场作出民事调解书,一起离婚案件就在无声的交流中解决了。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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