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延迟复工的工资支付应把握企业利益与劳动者权益的平衡
2020-03-02 17:11:55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卢俊宇
 

  目前,针对企业复工复产,各地纷纷推出纾困措施。那么,企业如何妥善支付员工在延迟复工期间的工资、保障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记者为此专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林嘉。

  林嘉认为,就延迟复工期工资如何支付的问题,各地对疫情期间劳动与社会保障政策的安排与解读应做到“双维护”,即综合考虑疫情对劳动关系的现实影响,保护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又确保企业用工稳定,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用人单位在延迟复工期安排劳动者在家工作的,应按正常标准支付工资,无须支付加班工资。”林嘉认为,其主要理由在于地方政府实施延迟复工这一行政行为的根本目的是“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病毒传播”,并非禁止劳动者生产工作,居家工作并未违反行政行为的目的,行政机关则不应过度干预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且用人单位在延迟复工期内按劳动合同正常支付劳动者工资,合法合理地安排劳动者居家工作也满足公平与效率的要求。

  “疫情当前,企业与劳动者休戚与共。疫情无情人有情,现实当下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企业与劳动者精诚团结,共渡难关。患难当下,尤显和谐劳动关系之成果,亦促和谐劳动关系之构建。”林嘉说。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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