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境外入沈人员将集中组织核酸检测取样
针对近期部分国家新冠肺炎疫情快速上升趋势,为严防疫情境外输入和扩散,全力保障市民和境外入沈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7号令和《全省城乡社区(村)疫情严查严控措施30条(第二版)》(辽新疫防指〔2020〕18号),26日,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境外入沈人员疫情防控有关事宜的通告。
记者梳理发现,境外入沈人员入关前须准确填写健康申明卡、入境申报表和入境登记卡,并在现场工作人员指导下有序测温。
如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等异常情况,由专人引领至机场隔离室观察。在隔离室观察期间,如经进一步检查确认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将由急救中心120转运车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断治疗,个人行李由机场工作人员代领并随行。
身体状况无异常的旅客,将由专人引导至指定区域,集中组织核酸检测取样,之后可根据需要由区、县(市)政府安排专车免费送至目的地。
在核酸检测取样后,还需进行为期14天的隔离观察。隔离观察方式可区分不同情况采取居所隔离观察、单位隔离观察、入住宾馆隔离观察。
对需要集中隔离观察的,由所在区、县(市)政府指定宾馆集中隔离观察,并提供免费食宿服务。隔离观察人员在隔离观察期间,依隔离方式由所在区、县(市)政府责成社区、单位、宾馆分别履行管理责任。
境外入沈人员如经沈阳市中转到省内其他市的,由沈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协调相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组织接回。
对2020年2月18日至今已入沈境外人员均实施隔离观察,隔离期自入境之日起计算,隔离期限以补齐14天为限,并在自愿基础上进行核酸检测。
另外,要求承担境外入沈人员服务保障管理工作的各级政府部门,全程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并及时帮助境外入沈人员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