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涉疫情诈骗案
2020-02-24 16:35:21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疫情诈骗案。被告人杨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2月8日,杨某某发现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爆发后有大量的人需要购买口罩,便通过微信发布自己有口罩销售的虚假信息。被害人黄某、曹某、郭某看到信息后,分别向杨某某微信转账3500元、500元、400元,用于购买口罩,杨某某收到上述款项后,便拉黑了三被害人的微信。
石城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微信发布虚假信息,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在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用于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护用品的名义,诈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杨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清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