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22日发出通知,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提前实行天然气淡季价格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
“疫情发生后,多数企业特别是中小服务业、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受到影响,经营压力明显增大。”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通知明确,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阶段性降低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用电成本,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该负责人表示,对于之前用户已交的电费,电网企业要按照降价标准退费或抵减。
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出台了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重点减免两部制电力用户容(需)量电费负担,对新建扩建医疗场所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等。对于此项政策,通知明确,也将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降价政策惠及用户约5000万户,涉及用电量约3.2万亿千瓦时,约占全部工商业用户电量的四分之三。按5%的降幅测算,每千瓦时可降低3.3分钱,预计2月份至6月份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440亿元。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初步测算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150亿元。两项政策合计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590亿元。
“现在正值冬季消费旺季,上游供气企业对执行政府指导价的非居民用气,基本上浮20%到顶,已放开的实际价格更高一些。”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为尽可能降低企业用气成本,通知决定,在现行天然气价格机制框架内,提前实行淡季价格政策。“一般情况下,淡季价格政策实施期为3月中旬至11月中旬,此次提前执行淡季价格政策,并在6月底前给予更大的价格优惠。”该负责人表示。
为确保降价措施尽快落地,该负责人表示,将强化政策落实,加强跟踪调度,及时发现解决政策落实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确保政策平稳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