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二中院在线庭审“疫”刻不停
疫情期间,如何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病毒感染风险的前提下,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推行在线诉讼,对已经确定开庭时间的民事、行政案件尽可能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刑事案件通过刑事远程庭审系统进行审理,保障不因疫情而影响当事人参加诉讼。”近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给出了答案。
2月12日上午11时,重庆二中院民事一庭敲响了互联网审判第一槌。审判长刘康身着法袍在互联网审判法庭出庭,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被上诉人徐某、邓某均在家里,用笔记本电脑、手机,通过12368平台提供的验证码,登陆重庆法院易诉平台互联网庭审系统参加庭审。法官在确认了当事人身份,征询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和证据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双方意愿组织调解,责任方承诺在本月底前兑现4万余元赔偿款。被上诉人徐某表示,完全没有想到人民法院的诉讼服务在疫情防控期间也能如此方便快捷。
2月17日下午,重庆二中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合议庭,在互联网法庭对上海灿星公司与重庆市忠县3家公司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107件系列案进行审理,当庭确认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上海灿星公司当即申请撤回起诉。经合议庭合议后,当庭裁定准予其撤诉申请。2月18日、19日、20日,民一庭、民二庭均有案件在互联网法庭排期开庭。
此外,重庆二中院还通过连接辖区9家看守所、2所监狱的刑事远程庭审系统,审理刑事案件3件,远程提讯15余人,充分保护了刑事案件被告人在疫情期间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
据了解,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庆二中院要求全体法官切实用好互联网庭审这个“硬核”,对于适合通过互联网审判的民事行政案件,经征询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及时在线开庭,确保不因疫情影响当事人的诉讼权益。
截至目前,重庆二中院网上开庭审理案件109件,经法官与当事人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后,均以调解或撤诉的方式结案,平均审理时间半小时左右。另该院已完成网上立案8件,电子送达109件22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