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溧水法院调结案件促企业签新单
2020-02-21 09:04: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兴武 隋文婷
 

  一家跟全国300余家消毒液厂合作的生产设备厂涉诉,可案件又一直没有送达成功。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法官多方寻找到被告,并通过线上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涉消毒液生产设备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又牵线搭桥,促成双方当事人签订了30套消毒液生产设备的订单。这是2月14日,溧水区法院成功化解的一起“涉疫”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恢复生产的案件。

  南京某自动化设备厂与青岛某包装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因产品购销合同纠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该案承办法官李宏伟发现被告系一家专给全国的消毒液生产企业提供生产设备的厂家,合作的消毒液厂家有300余家,是当地防疫物资生产重点扶持保障对象,目前亟须供货商提供设备扩大产能。

  为尽快审理该起合同纠纷,促进防疫物资生产,全力支持企业复工生产,李宏伟细心翻看证据材料,找到合同中对方留的一个手机号码,他尝试着通过手机号添加当事人微信。微信联系上双方当事人后,李宏伟耐心地向双方说明了情况,因正值防疫工作非常时期,双方对线上调解均表示理解与配合。

  经过2个小时的线上调解,原告最终同意减少部分价款,被告也在当天将货款一次性汇至原告账户,后原告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被告方有生产消毒液设备的需求。李宏伟在调解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又为双方合作牵线搭桥,促成两家公司达成继续合作意向,签订了30套消毒液生产设备的订单合同,继续开展友好合作。一起疫情防控期间消毒液生产设备企业买卖合同纠纷获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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