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外媒体纷纷点赞中国法院

2020-01-24 12:33:4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萌
 

图一:《外交政策》文章标题


图二:《朝日新闻》文章标题

图三:彭博社文章标题

图四:美国外交政策研究所网站文章标题

图五:《日本时报》文章标题

图六:《美国律师协会期刊》文章标题

图七:《华尔街日报》文章标题

图八:《前苏黎世报》文章标题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最高人民法院建院70周年。在党的领导下,人民法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推动人民司法事业不断实现新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法院取得的成就,展现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多方面的显著优势,获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称道。继2019年1月10日本报推出《2018年域外媒体眼中的中国法院》之后,本报再次梳理了部分域外媒体对中国法院的报道,客观、全面地展现世界眼中的中国法院。

  一、知识产权审判

  2019年,域外媒体纷纷注意到中国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中的巨大进步。美国《福布斯》杂志报道了美国商会在北京进行的2019商业环境调查,该调查表明,“96%的受访者认可中国在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上的改革举措,尤其是在商标和品牌保护方面。这背后原因在于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年12月成立了知识产权法庭,并开始实施对侵权者更严格惩罚的法律。”英国《经济学人》杂志也注意到了知识产权法庭的设立,并以登喜路的一起商标维权案件为例,称赞中国法院判决的侵权损害赔偿金额正在逐步提高。

  美国《外交政策》杂志在2019年10月则发表了题为《中国的知识产权记录越来越好》的文章。该文章指出,自2014年起中国已设立了3个知识产权专门法院,还有多达19个类似法院正在筹备中。外国维权方在这些法院的专利诉讼中获得的判决结果甚至比中国本国维权方更好,这一点与海外的刻板认识截然不同(见图一)。

  即使是对华态度保守的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也在《2016年特别301报告》中欢迎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上取得的进展。

  《哈佛商业评论》则表示,在中国知识产权诉讼的律师费和法院费用都较低,而且与其他主要市场相比,中国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速度更快,这种制度设计使中国比美国更有利于维权方。外国当事人知识产权在中国都得到平等保护,即是例证。

  日本《朝日新闻》在2019年8月以《中国的知识产权审判已赶超日本》为题刊文表示,中国已成为世界上知识产权案件量最多的国家,仅2017年的案件量已是日本的39倍;中国法院最近10年审理的涉案金额最高的案件,其金额是日本金额最高案件的3倍;中国还建立了在线诉讼服务系统,并公开了审判流程、判决和执行程序,而日本还没有类似的系统。该文章注意到,中国不仅设立了知识产权法院,而且在世界上率先在最高法院层面设立了知识产权法庭,并任命了精通法律与技术的法官,这已经远超日本法院在此领域的审判能力。

  此外,中国已建立了一定程度的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机制,而日本则还是只能赔偿实际损失(见图二)。

  “陆风越野车”案是被域外媒体普遍称道的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经典案例。在捷豹路虎与江铃控股有关“陆风越野车”相关知识产权系列纠纷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曾于2018年就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作出判决,并引发海外媒体的广泛关注。最高人民法院也将该案列为2018年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之一。2019年3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再次就该事由作出停止不正当竞争的判决,该判决立即在世界各国引发大量报道,并被视为中国保护国内外企业知识产权的积极信号。

  美国彭博社援引了捷豹路虎一方的表态称,这是中国法院首次在此类案件中支持外国汽车业公司的主张,将增强其对中国投资的信心(见图三)。英国《卫报》也采访了猎豹路虎法律总监,他表示“我们欢迎北京法院的判决,这将会增强我们对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公正性的信心”,“该判决既保护了消费者的权利,也保护了企业在设计和创新上的投资。”此外,日本《朝日新闻》、法国《新闻报》、爱尔兰《爱尔兰时报》、澳大利亚《金融评论》、印度《印度时报》也同时对其进行了报道。

  二、“一带一路”司法保障

  《经济学人》于2019年6月刊文专门介绍了中国国际商事法庭。该文开篇即提到,“公平、专业、便利”这三个词构成了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使命宣言,该法庭于2019年5月29日在西安进行了首次公开审判。该文章指出,国际商事法庭不仅是为“一带一路”投资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也是向世界展示中国将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全球性商业活动的重要举措。

  日本《日本经济新闻》在2019年6月刊文介绍了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基本情况。该文章介绍了分别设在深圳和西安的第一、第二国际商事法庭,以及由中外专家组成的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并提及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庭提交英文诉讼材料。作者在该文章描述了其受邀于2019年5月29日旁听在西安的首次公开庭审,并表示法庭所在的建筑令人印象深刻、庭审发言非常精彩。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9年8月发布了《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加强诉讼与调解、仲裁、公证、行政复议的程序衔接。此后,英国《金融时报》迅速报道了“一带一路”中多元解纷对于中国的重要意义。其在2019年8月的一篇文章中表示,根据世界银行的说法,“一带一路”基础设施的潜在网络将覆盖约70个国家,虽然其可能带来大规模的经济机会,但也增加了无数国际商业纠纷的可能性。因此,中国正在寻找有效解决“一带一路”争议的方法。中国加入《新加坡公约》便是典型一例。该公约系联合国关于法院执行跨境和解协议的国际条约。

  美国外交政策研究所网站于2019年5月发表的一篇文章,其观察到中共中央于2018年1月发布的《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文章作者也注意到,在2019年4月举行的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国提出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机制,中国国际商事法庭则是该机制的组成部分之一。该文章指出,最高人民法院成立由中外专家组成的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这是中国法院提高公正、专业、国际化纠纷解决能力的重大进展之一,中国法院在此过程中的开放态度表明中国充满自信,愿意与世界保持透明与沟通(见图四)。

  三、智慧法院和互联网司法

  《日本时报》在2019年12月发表的一篇文章介绍了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智慧法院建设上所作的努力。譬如,鼓励法院的信息化建设、运用区块链和云计算技术等。该文章提到社交媒体平台微信上的“移动微法院”,当事人通过使用微信上的此应用,无需亲自到现场即可完成在线立案、证据交换和庭审。该文章援引周强院长的讲话,“中国90%以上的法院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案件在线管理”。该文章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些举措与习近平主席有关将中国建设成为世界科技强国的要求相吻合(见图五)。

  英国《每日邮报》也报道了中国的互联网法院,并介绍了杭州互联网法院在线审理案件的场景。该文章介绍说,由于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移动互联网用户,为了应对中国移动支付和电子商务蓬勃发展带来的案件量,中国专门设立了互联网法院。该文章援引杭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倪德锋的话,“互联网法院可以及时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因为及时性本身就是司法公正的要求”。英国《金融时报》注意到中国正在发展法律科技、建立现代化的司法系统,例如实时在线直播庭审、在线立案与提交证据、在线诉讼与调解等。其中,中国法院在线直播了240万场庭审,而智能审判系统已可辅助法官对案件进行分类、分析并起草判决书。

  美国《美国律师协会期刊》2019至2020年冬季刊也刊登文章介绍中国的互联网法院。该文章认为,互联网法院是中国法院新技术的孵化器,其在新技术上的探索将逐步推广到全国法院。随着中国法院面临越来越多的案件量,中国司法系统正在寻求利用技术来建立更高效的流程,而互联网法庭就是一名“探险家”,不仅探索新技术的应用,也探索诉讼程序对技术的适应。该文章也认为,对中国互联网法院的观察应在中国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展开,其与司法改革一样,都是为了提高中国司法的公信力,使司法系统更加公开、公正、专业(见图六)。

  澳大利亚《外交官》网站在2019年1月刊载了一篇文章,该文章指出中国法院转向人工智能,与中国法院正在推动的“类案同判”有关。最高人民法院在本轮司法改革中不断完善司法责任制,并在取消了案件审批制的同时寻求新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类案同判则是这种新机制的一部分。由于中国法院在大数据技术上已取得了长足的技术,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开始尝试运用该技术来实现类案同判,即“类案件强制检索与报告机制”。这意味着中国法院正在以人工智能技术来实现司法责任制。

  四、受到域外媒体关注的其他方面

  (一)破产审理

  美国《华尔街日报》在2019年11月发表了一篇文章专门介绍中国的破产案件审判实践。该文章注意到,中国目前已设立了90多个类似美国的专门破产法庭,以便有效审理破产案件。仅2019年一年间,中国又在北京、上海、深圳增设了破产法庭。该文章表示中国的破产制度借鉴了美国第11章的规定,即公司在破产程序中进行重组。该文章还介绍说,许多外国投资者和债权人表示,中国法院在处理破产案件以及重组或清算公司方面非常有效,法院在破产案件上的业绩考核也促使了法官提高审判质效。此外,法院开始借助中国发达的互联网产业,例如,在电商平台上拍卖破产财产,通过微信与债权人和股东保持沟通,使用在线视频审理案件等(见图七)。法国《每日舆论报》也对中国法院的破产案件审判进行了类似的报道。

  (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

  美国《连线》杂志在2019年7月的一篇文章中表示,美国等国家并未真正认识到中国社会信用体系的积极价值,并提及了中国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制度和限制高消费制度。法国《巴黎人报》介绍了中国的信用惩戒机制,并援引了新华社有关为“老赖”电话设置特殊彩铃、促使其尽快偿还债务的报道。法国《费加罗报》持续关注中国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制度,在2019年3月的一篇文章中称,根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中国法院2017年通过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共限制了615万人次购买机票;在5月的一篇文章中则介绍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瑞士《新苏黎世报》详细介绍了中国的社会信用体系,特别是中国法院与相关各个部门之间达成的有关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机制(见图八)。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本版图片由作者提供)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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