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买房有"内部关系" 男子骗款178万获刑十二年

2020-01-19 14:32:41
 

    中国法院网讯 (海薇)   谎称买房有内部关系,以多种理由先后骗取买房人钱款178万余元。近日,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宣判这起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人民币20万元,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经审理查明,2017年5月至2018年9月间,被告人杨某虚构可以通过内部关系以低价购得房产的事实,多次以缴纳定金、支付尾款等为由,骗取被害人刘某人民币共计178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价值178万余元,属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杨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依法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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