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恋爱”为名诈骗“女友们” 男子获刑六年
2020-01-17 09:52:06
中国法院网讯 (杨倩 张慧文) 南京一男子通过聊天软件结识三名被害人,与多名“女朋友”确定 “恋爱”关系后,编造虚假理由先后实施诈骗,共骗取钱财250367.10元。近日,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判决已生效。
2018年1月至2019年7月期间,李某通过某聊天软件结识被害人郝某、王某、余某,并名义上建立恋爱关系。后李某虚构自己在南京新街口有房产、保时捷汽车、千万遗产等事实,以经营鱼塘生意、给员工发放工资、遗产继承“打点”关系等虚假理由,多次骗取上述被害人共计250368.1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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