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监督方式 健全制约体系 保证执法司法权规范化运行
加强执法司法监督是政法领域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的关键之举。我们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郭声琨书记讲话要求,从以下三方面做好工作:
一、立足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政法单位内部监管制度。针对司法责任制落实后,政法单位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没有及时跟上,出现不敢管、不会管、不善管等问题,省委政法委将统筹政法各单位,加大内部监督力度,尽快构建起执法司法监管新模式。一是严把流程关。依托即将上线的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深度融合区块链技术,建设公检法司“联盟链”,实现政法各单位案件信息网上共享、诉讼流程网上进行、涉案财物网上流转、司法监督网上开展,通过全流程闭环式监控管理,真正让每项权力都能管得住、每处细节都能看得见、每起案件都是明白账。二是严把质量关。建立案件评查警示制度,每季度由省级政法单位随机从办案系统中抽取百起案件进行评查排名,对排名最后的10起典型案件分析原因、点评警示、通报全省,切实改变以往监督虚化、触动不了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的问题。三是严把责任关。建立政法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履职考核评价制度,将监督管理情况全程留痕、全程记录,并进行月考核、季通报,及时发现和纠正应当监督而未监督,以及违规插手过问案件问题,确保监管规范到位。
二、立足拓展广度深度,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机制。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我省检察机关将法律监督作为主责主业,努力发挥监督效能,监督的广度深度正在不断拓展。下一步,一是强化监督主动性,采取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相结合的方式,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公安侦查、监狱执法、社区矫正等各环节,实现对刑事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全覆盖,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司法瑕疵漏洞,促进规范执法。二是强化监督全面性,运用“联盟链”实时共享审判机关从立案、审理到执行全过程信息,进一步畅通检察机关获取信息渠道,实现从事后监督到事前事中事后并重的转变。同时,聘请高校教师、专业律师、司法鉴定专家等建立专家智库,帮助提出检察监督意见,补齐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力量不足的短板。三是强化监督刚性,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线索移交转办机制,及时发现并依法办理执法司法人员14种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在办案中强化监督、做实监督。
三、立足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强化党委政法委执法司法监督体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赋予了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新的内涵、新的要求。下一步,我们要立足支持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推动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监督工作。一是形成监督合力。认真总结近年来执法检查、执法巡查、案件评查和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工作经验,出台《“五查(察)联动”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各项监督工作的对象、程序、方法和效果运用,打好“组合拳”,形成监督合力。二是用好监督结果。建立覆盖各级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的执法司法档案,将执法办案情况特别是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全部记录在案,为“协管”“协查”提供基础依据。三是强化监督问责。依托我省已经建立的执法监督与错案追究衔接机制,将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错案线索和纪委监委移送的违反审判、检察职责的案件线索,全部纳入责任查究和惩戒范围,推动错案责任追究制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