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摩托车被盗 殴打他人致伤被判拘役三个月

2020-01-14 15:36:24
 

    中国法院网讯 (张平 胡敬春)   “法官,我真不该这么冲动,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近日,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寻衅滋事罪案,当庭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

  2019年11月5日22时许,李某饮酒后,在一条巷子内看到被害人苏某推着一辆摩托车,怀疑苏某偷其摩托车,李某未核实情况,便对苏某拳打脚踢,致使苏某眼眶及肋骨受伤。

  经鉴定,苏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案发后,李某赔偿苏某4万元,并取得了其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均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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