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中院五大招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0-01-14 15:35:05
 

    中国法院网讯 (魏正雄 修晓贞)   2019年以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年”活动,推动建立“亲”“清”法商关系,全市法院审结与民营企业有关的各类纠纷16673件。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10405件,标的总额60.47亿元,执结涉金融案件3937件,执行到位12.64亿元。

  三明中院出台了对三钢集团公司司法精准服务和权益保障的方案,助推“一企一策”落地落实。方案包含了12条具体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措施,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全面保障。既有立案保全、刑事保障等诉讼服务,也有矛盾化解、风险防范等日常法律服务。二是突出精准。对企业管理和经营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如劳动争议、合同等民事纠纷,提出有针对性的保障措施。三是力求实效。成立了以姚丽青院长为组长的精准司法服务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组建精准司法服务企业法官工作室,确保组织有力、沟通顺畅、保障到位。

  三明中院在市非公企业服务中心设立了法官工作室,驻点提供司法服务。该工作室位于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内,实行每周三下午定期驻点服务和日常服务相结合,三明中院选派业务骨干法官为民营企业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开展法律释明、法律咨询、析理解惑、矛盾化解、诉讼调解等工作。

  三明中院联合市金融监管局、市银保监局制定《关于优化金融司法服务建立涉案企业“白名单”制度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在三明市注册、经营、纳税,信用较好、能正常生产经营、符合产业发展政策、产品有市场的涉案债务企业,可以申请进入“白名单”。列入“白名单”的涉案债务企业,法院将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通过对“白名单”债务企业给予区别对待,采取“放水养鱼”举措,坚持保护金融债权与扶持企业发展并重的办案理念,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风气。现已发布两批8家金融涉案企业“白名单”。建立涉案企业“白名单”,在全省法院系统尚属首次。

  破产重整让濒危企业涅槃重生。三明中院充分发挥金融与破产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化解企业金融债务,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审查万科药业公司破产重整案等破产案件37件,与市金融监管局共同出台《关于加强府院联动推进企业破产处置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了书面函告、个别协调、联席会议三种工作方法,落实了九项措施,推动破产企业处置涉及的产权瑕疵、债务处理、职工安置、税收优惠、信用修复、企业注销、金融机构参与、破产费用保障以及刑民交叉、打击逃废债等重点难点问题的协调解决,充分发挥政府、法院和市企业破产和信贷风险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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