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在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作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指出,2019年浙江源头治理矛盾纠纷效应日益显现,该省法院收案下降4.6%。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浙江正于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新阶段,探索“春风化雨”新模式。
李占国介绍,聚焦基层社会治理,该省不断探索诉源治理的“浙江模式”。包括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加主动把法院调解工作置于党委政府大治理格局之中,全面推广“龙山经验”“普陀模式”和“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等,“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日益健全,源头治理矛盾纠纷效应日益显现,该省法院收案下降4.6%。
如2018年以来该省法院总结推广的“普陀模式”,将诉讼服务中心整体或部分搬入当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形成纠纷多元化解的强大合力,为浙江“最多跑一地”改革措施出台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嘉兴市开展“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推进纠纷联调、问题联治、工作联动,构建基层社会多元共治格局,为诉源治理工作提供了鲜活经验。
源头治理矛盾纠纷的主要目的仍是服务基层。据了解,针对浙江省人民法庭设置偏少、服务半径过大问题,浙江法院还大力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已增设人民法庭34个,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该省人民法庭坚持“注重办案”和“参与治理”并重,审结案件28.5万件,指导调解组织诉前化解各类纠纷5.9万件,定分止争、促进和谐、保一方稳定的专业性、权威性作用日益凸显。
同时浙江各地法院注重拓展服务基层的广度和深度,加强与基层政法单位、自治组织、调解组织的对接,广泛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送法下乡进企等普法宣传,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专业化水平。
李占国介绍,2020年浙江法院将大力加强诉源治理,充分发挥法院在“最多跑一地”改革中的职能作用,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省域治理新格局;进一步改革和优化人民法庭布局,服务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战略;加强综合治理,健全完善从源头上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