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案
2020-01-13 09:45: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上市公司方正科技因涉虚假陈述被行政处罚后,被近千名股民起诉,索赔约1.69亿元。法院依职权将卢某等4位股民的案件选定为示范案件,判决方正科技存在证券虚假陈述行为,需承担民事责任,4名投资者的部分索赔请求得到法院支持。方正科技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冷静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

  冷静:

  在世界银行于2019年10月发布的《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中,中国排名大幅上升15位。上海作为样本城市之一,通过世行营商环境评价对标改革,取得的成就即包括“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排位进入了全球前30名。由上海金融法院初审、上海高院终审的方正科技虚假陈述引发全国首例证券纠纷示范判决一案,以及由此实现的投资者保护之司法实践水平的提升,是实现上述进步的重要因素之一。此案对于股东诉讼便利度的优化所具有的创新意义,值得深入总结。本案所确立的示范判决机制,在证券民事诉讼的案件管理、群体性案件的繁简分流、法院审判能力和司法救济力度的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增强等各个方面都作出了可圈可点的有益尝试。

  在案件的代表性方面,本案基本涵盖了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审理所需关注的所有技术性要素,即虚假陈述行为是否具有重大性、虚假陈述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如何计算损失、如何认定证券市场系统风险扣除比例、如何把握适用司法解释中的“其他因素”等等,因此示范性非常突出。此外,本案引入专家意见和专家资源以便利审判流程的推进和强化审判结果的公信力,也是一个重大制度创新。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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