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孙小果系列案
2020-01-12 09:28:1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案情简介:1995年,孙小果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其父母通过伪造病历帮助孙小果非法取保候审、保外就医,致使其未执行刑期二年四个月又十二天。1998年,孙小果因犯强奸罪等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死刑后,二审维持原判,但后死刑未被核准,改为死缓。孙小果服刑期间,此案又启动再审程序,改判其为有期徒刑二十年。
2010年起,孙小果以“李林宸”之名在狱外活动。2019年,昆明市打掉了孙小果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12月23日,法院对孙小果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再审案件依法公开宣判,维持1998年2月一审对孙小果判处死刑的判决,并与其出狱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的终审判决合并,决定对孙小果执行死刑。19名涉孙小果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职务犯罪案也于12月15日公开宣判。
陈卫东点评
2019年是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攻坚年,中央扫黑除恶的督导工作实现全国的全覆盖,三轮督导全国共打掉涉黑组织2104个、涉恶集团7274个,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3335件、处理33270人。孙小果案是扫黑除恶中浮现的最为典型的一起案件,其案件性质之恶劣、社会影响之坏,实属罕见。在查明孙小果的全部犯罪事实后,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办案机关重拳出击,迅速对本案予以侦办,最终判决孙小果死刑,严肃了国法,伸张了正义。扫黑除恶既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不仅要依法处理涉黑犯罪人,更应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这对于持续推进深挖整治,着力推动长效常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有着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于子平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