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治建设 推进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

2020-01-09 09:11:0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袁辉根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人民法院要担负起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使命,推进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必须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夯实政治责任,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第一,政治过硬是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的根本前提。我国司法制度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将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保障。坚持“政法姓党”“司法为民”,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初心,解决了司法制度“为什么人”的根本性质问题。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政治过硬,是推进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的根本前提。

  第二,人民满意是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其核心仍在于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得到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同和自觉尊崇。人民法院的历史是坚持群众路线的历史,是司法为民的历史,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人民司法制度不断完善,更好地实现了人民的诉讼权益,获得了人民认可。这是人民司法传承不息的优良传统,也是我国司法制度应当始终保持的显著优势。面对新形势下人案矛盾、司法公信力仍然不高等问题,人民法院更加需要对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进行全面深入研究,将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作为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向。对于法院干警而言,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

  第三,法治思维是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的思想保证。实现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不可或缺的一环就是实现审判主体的现代化。法律是善良与公正的艺术。法官作为适用法律、行使居中裁判权的主体,其基本权力属性为判断权,不仅需要娴熟于法律技术,更必须具备卓越的对于法律价值的判断能力,需要依靠坚定的法治信念、深厚的法学学养、成熟的法治思维、健全的法律人格引导作出正确的价值评判,从而为社会成员行为提供正确的规范指引,促进形成良法善治的法治秩序。将确立法治思维置于政治高度进行养成,对于推进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思想奠基作用,是重要的思想保证。

  第四,良好政治生态是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基本保障。涵养良好政治生态、塑造良好政治氛围,对于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而言具有重要意义。人民法官以及司法辅助人员从事的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律事业,其本身对于公平正义有着更加强烈的精神追求和价值信念,能否在选人用人、奖励等方面形成正确的政治导向,对于保护法官以及司法辅助人员的公平正义信念不受损害具有重要意义。必须从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加强法官干警的先进性、纯洁性教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从选人用人方面,坚决防止不正之风,涵养正气之魂,加强组织保证;从政治监督方面,持续深化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方式,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实施,追究违法违规者的法纪责任,确保政治生态不受破坏。

  (作者单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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