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在KTV寻衅滋事 两男子赔偿五万元并领刑

2020-01-07 15:24:53
 

    中国法院网讯 (陈智扬 曹阳)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寻衅滋事罪案件,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一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8月16日,被告人王某酒后脚踢停放在南昌市青云谱区某KTV门口的电动车,KTV老板万某遂上前制止,双方发生争执,王某便手持一破损窖井盖欲砸万某,万某见状便返回KTV内持电子秤自卫,后双方在包厢内发生打斗,被告人宋某欲进入包厢帮助王某,但被KTV工作人员制止。之后,宋某欲拿大厅内的灭火器砸人但未得逞,其又将大厅前台上的物品砸毁。经鉴定,万某轻微伤,另一工作人员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宋某为逞强耍横,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情节恶劣;任意损毁他人财物,严重影响他人生产、经营,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二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诉判决。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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