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购火车票?违法不要打着“服务”的名号

2020-01-07 09:31:5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贝
 

  前不久,江西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倒卖车票案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金福通过抢票软件、替实际购票者抢票,构成了刑法中的倒卖车票罪。那么同样是有偿抢票,为何网络平台可以,个人就不行呢?(环球日报1月6日)

  新年的钟声越催越急,阖家团聚的期待越积越满。一张火车票,情系千万家,有人欢喜有人忧。刘金福因为代抢火车票锒铛入狱,对于一度引发热评的“刘金福是否违法”的话题,如今已有答案。相信很多人仍有疑惑,以“代购服务”的名义帮人代抢火车票,为什么不对?有什么不好?

  春运火车票历年来都是热销的单品,不少热门路线依旧保持“傲娇姿态”,一票难求。就此,许多商家发现商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市面上运营的抢票软件近60家,还不算像刘金福一样的“个体户”。按理说,有人出钱有人出力,结果是双赢,应该是一个“美好的结局”。其实则不然,抛开表明看本质,“纵然生的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

  撕掉抢票“服务”的外包装,厘清抢票的根本,“加速包”、“服务费”都可能只是一个“糖衣炮弹”。第三方抢票“服务”,就是利用高频率的刷新余票信息,来实现“捡漏”的功能。“捡漏”,顾名思义就是捡别人不要的,在春运车票如此紧张的时期,这样的成功率实在太低。面对抢票“服务”,付款前那是“海誓山盟”,付款后却是“一场空”,随之而来还有私人信息泄露的风险,妥妥的一枚“糖衣炮弹”。

  为什么抢票“服务”要不得,因为它间接侵害了其他旅客公平竞争的权利。原本铁路作为车票的“秩序维护员”,人们买票是“概率论”,是公平公正的。而现在,一部分抢票软件想来做车票的“秩序维护员”,那就变成“价格论”,买票可以技术插队、竞价排名,车票成了人民币的“附属品”,抢票变成了一个摸不到底的“陷阱”。

  出现如此乱象,多方都有责任。作为旅客,要学会理性购票,保护自己不被“糖衣炮弹”击中。作为“秩序维护员”的铁路,要加大12306“候补”功能的宣传和完善,同时提升运能,不要再让买票变“抢票”。同时执法部门也要适时“亮剑”,增加违法成本,守住秩序的底线,拒绝灰色地带,还春运市场一个“清”、“明”。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