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表彰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法〔2019〕295号
2020-01-01 08:30:0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将解决执行难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夜以继日奋战在执行一线,顽强拼搏、无私奉献,为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如期实现作出重要贡献。

    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授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等100个单位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孟凯锋等96名同志、追授徐章俊等4名同志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开拓新局面、创造新业绩。

    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推进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为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懈奋斗。要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深化执行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切实提升执行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持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9年12月26日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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