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组织今年提出138件法律审查建议

全国人大均提出处理意见并作出反馈
2019-12-25 20:23:47
 

    中国法院网讯 (荆龙)   记者12月25日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获悉,2019年,我国公民、组织共向全国人大提出138件法律审查建议,均已获得带有处理意见的反馈。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报告说,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备案审查方式主要有:依职权审查、依申请审查和专项审查。公民今年提出的审查建议中,88件不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范围的分别移送有关机关,其中,移送中央办公厅法规局5件,移送中央军委办公厅法制局1件,移送司法部40件,移送最高人民法院12件,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5件,移送省级人大常委会6件,同时移送司法部和省级人大常委会19件,督促制定机关纠正与宪法法律规定有抵触、不符合的规范性文件。

  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交通事故时可以查阅、复制当事人通讯记录。经审查认为,该规定不符合保护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原则;对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护的例外只能由法律作出规定,地方性法规已超越了立法权限。经向制定机关指出后,该规定已经修改。

  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人大常委会闭会期间可由主任会议许可对人大代表进行逮捕。经审查认为,该规定与代表法关于县级以上人大代表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的规定,存在抵触情形。经向制定机关指出后,有关规定已经修改或停止执行。

  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对有违法记录的机动车实行累积记分。经审查认为,该规定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不符,扩大了现行规定的适用范围。经沟通,制定机关已将修改相关法规列入立法计划。

  关于适用公司法的司法解释规定了股东、董事的清算责任,法工委在2018年备案审查工作报告中报告了这一情况。今年11月,制定机关通过适当方式对公司债务案件审理中“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认定”和“因果关系抗辩”作了明确,解决了不适当扩大股东清算责任的问题

  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多生育子女的国家工作人员一律给予开除处分。经审查认为,我国人口发展已呈现出重大转折性变化,这类规定虽有上位法的一定依据,但已不适应、不符合党和国家关于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精神和方向,应予适时调整。


 

 

 

 

 
责任编辑:孙溯清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