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暴将至 内蒙古包头石拐法院执行正当时
2019-12-25 17:11:15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郭艳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法院统一部署,石拐区人民法院开启“鹿城风暴”冬季专项执行行动,加大执行力度,全面挤压被执行人生存空间,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日前,石拐区法院对位于东河区宁鹿水岸佳苑小区的房产进行强制清退,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由于房屋属基本生活资料,被执行人往往抵触情绪较大,强制执行难度非常高,为此石拐区法院针对案件仔细分析,预判本次强制腾房风险点,多次上门沟通,并结合标的物所在地现场情况制定强制腾房预案,确保腾房行动顺利进行。

  2012年9月,被执行人董某某因急需用钱,向申请人赵某某借款本金486625元,并且约定了利息和借款期限。到期后,赵某某多次催要后董某某仍不偿还所欠债务。同年12月赵某某向包头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包头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生效后董某某仍不履行义务。赵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包头中院将该案指定石拐区法院办理。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董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因被执行人董某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法院依法对查封的被执行人董某某位于东河区宁鹿水岸佳苑的房屋进行评估拍卖。执行裁定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腾房,法院依法张贴腾房公告,责令其限期腾房,公告到期后依法强制腾房。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石拐区法院将继续以执行规范化为抓手,重点打击拒不腾退房屋、拒不交付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并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线索,强化财产调查力度,加大强制执行手段,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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