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吸毒砍人 数罪并罚领刑十二年五个月

2019-12-23 10:24:08
 

    中国法院网讯 (彭芳芳 陈智扬)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喻某非法持有毒品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有期徒刑十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五千元,宣判后被告人喻某认罪伏法。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11月10日,共青城市公安局民警在南昌市顺外路抓获涉嫌贩卖毒品的杨某(另案处理)时,随后在被告人喻某、杨某(二人系同居关系)共同经营的服装厂内抓获正在吸毒的被告人喻某,并在服装厂搜查出吸毒工具及甲基苯丙胺类毒品共计329.7克。被告人喻某归案后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

  另查明,2019年7月11日22时许,被害人熊某酒后持刀冒充喻某威胁他人关闭储藏间的门,被告人喻某闻讯持一把长剑将被害人熊某的右手砍伤,熊某逃离现场。被害人熊某的伤情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喻某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非法购买毒品并持有甲基苯丙胺329.7克,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同时,被告人喻某持凶器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又构成故意伤害罪,应数罪并罚。且被告人喻某系累犯,还系毒品再犯,依法应从重处罚。但被害人熊某具有过错,被告人喻某归案后能够自愿认罪认罚,可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该院依法予以采纳并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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