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条具体举措切实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
江西加强“双达标”人民法庭规范管理
2019-12-22 09:03:1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胡佳佳 刘锋 桂佳立
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双达标”人民法庭规范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法庭职能、审判管理、工作纪律、安全保障等八个方面制定了49条具体举措。
《办法》指出,“双达标”人民法庭是指通过江西高院“全面双达标”活动考核验收,被评定为“示范法庭”和“双达标法庭”的人民法庭。《办法》强调,人民法庭机构和职能设置要因地制宜,要根据地区纠纷类型和特点,积极推进专业化法庭建设,着力打造家事法庭、环资法庭、生态旅游法庭、金融法庭等专业化法庭,在人民法庭建设中培育亮点、厚植优势、打造品牌;要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要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植根乡土社会、与乡村密切联系的优势,扎实开展巡回审判,深入体验乡村风土人情;要立足审判职能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纽带作用。
《办法》要求,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加强对人民法庭考核管理、诉讼案卷、涉密文件材料的安全保管;坚持问题导向和可操作性原则,建立安全防范责任制度和安保督查机制,将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纳入智慧法院建设总体布局;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加大对人民法庭人、财、物以及相关政策的倾斜;坚持“支部建在庭上”,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党建工作。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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