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泳池多次猥亵儿童 重庆一男子被判6年
2019-12-21 11:14:0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洋 陈春宇
 

  趁游泳之际,重庆一男子彭某多次猥亵泳池内儿童。近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彭某因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7月初,彭某到某健身俱乐部锻炼,在室内游泳池内多次侵犯儿童。8月1日,彭某在其工作单位被民警抓获。

  彭某的辩护人提出,在公安机关抓捕彭某之前,彭某得知消息依然留在现场等候,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应认定有自首情节。

  法院认为,彭某从得知消息到被民警抓获不到3分钟,不具有到案主动性,不能认定具有自首情节。被告人彭某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该案的主审法官表示,法院历来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严格依法惩治。同时,法官也提醒广大家长,带孩子到公共场所玩耍,一定不要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以免给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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