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发布《佛山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下称《白皮书》),对外通报佛山法院2008—2018年这11年间劳动争议案件的审判情况,并提出相关对策及建议。据统计,11年来,佛山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82602件,每年结收比基本超100%,结案率超95%。
据佛山中院负责撰写《白皮书》的民四庭介绍,《白皮书》撰写耗时一年,共61页36629个字,详细分析介绍11年间佛山两级审理过劳动争议的一二审案件,希望借此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理性维权,推动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
“一缓二降”反映用工环境优化
案件数量增速放缓。从整体情况来看,佛山两级法院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在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迅猛增长,2010年至2013年急剧下降,2014年以后整体增幅放缓,从2010年的16291件降至每年5000—8000件。
欠薪案件呈下降趋势。随着佛山企业经营管理规范性整体提升,2015年至2018年,佛山中院受理的欠薪案件从756件下降为337件。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发现一些新问题。一是工资标准认定,用人单位工资构成不规范、不明确成为欠薪案件争议所在的重要原因。二是有关提成工资案件数量有增长趋势,且事实认定较为复杂。自《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用人单位薪酬激励措施不断创新,提成薪酬制度在生产加工、餐饮服务、销售等行业运用较多。在提成工资争议中,是否存在提成约定、存在哪些提成要素、是否满足提成条件是常见的争议问题。
滥诉现象呈下降趋势。据白皮书显示,劳动者滥诉及企业滥诉虽时有发生,但整体呈下降趋势。其中,个别劳动者频繁更换工作单位,一边入职新用人单位,一边主张与原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纠纷诉讼,以此获得超过正常上班收入的经济赔偿或补偿;企业对劳动仲裁的起诉率及一审判决的上诉率明显高于劳动者。以2018年为例,佛山中院新收二审劳动争议案件2157件,其中用人单位上诉案件数为1393件,劳动者上诉案件数为575件,双方上诉案件数为189件,用人单位上诉率为73.34%、劳动者上诉率为35.42%。
“三增长”反映经济发展新形势
新类型案件多涉新业态。由于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和劳动形态复杂多变,审判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快递员、医药代表、专车司机等劳动纠纷成为劳动争议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当事人邹某认为,自己作为业务员在刘某管理的快递公司某分部负责快递收派及代收货款业务,但该分部没有进行工商登记,双方存在非法用工关系,刘某应向其支付非法用工赔偿金16万元。经法院查明,邹、刘二人签订的是《业务员代派合作协议》,双方应为承揽关系,并不属于非法用工。除了用工关系认定,涉及股权激励制度的认定与适用、特殊福利的认定与退还、外卖员与网络平台之间的用工关系等新型案件也不断涌现。
涉众型案件有所增长。佛山地区民营经济发达,近年来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原本处于城市黄金地段,需搬迁至较偏远的地方或工业园区。部分劳动者不愿意随厂搬迁,劳资双方因劳动者是否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等问题产生的涉众型劳动争议纠纷增多,且主要集中在家具建材、建筑施工、酒店服务、物业服务等行业。
高级管理人员涉诉案件增加。高级管理人员工资较高,诉求标的额较大,一旦产生纠纷,双方矛盾难以调处,案件调撤率较低。佛山法院曾审理公司董事长起诉自己的控股公司“讨薪”500万元的案件。高级管理人员涉案企业类型主要集中在民营企业,案件诉求包括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及竞业限制的补偿金、提成工资、违约金等。
调裁审“三步走”提升审判质效
面对案件审判的新形势、新变化,佛山法院在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始终将“关注民生、妥善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劳动关系”作为立足点,探索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机制、完善审判规则体系、推进劳动争议机制改革,并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发挥司法裁判定纷止争和教育引导作用,有力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2008年至2018年,佛山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82602件,每年结收比基本超过100%,结案率超过95%,存案数呈逐年下降趋势。
一是防范化解在前。佛山法院劳动争议审判一直坚持预防与化解并重,在妥善解决劳资纠纷的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宣传、普及劳资管理、劳动关系等方面的特点。每年与工会、劳动仲裁机构、行业协会等合作,举办普法宣传、案例分析、风险防范等活动,并与企业管理人员和劳动者面对面沟通,零距离说法,力争从源头上防范劳资纠纷风险的发生。2018年,佛山中院先后走访佛山美的集团及九江家具等17家民营企业,编写《劳动争议纠纷指引》赠予企业及劳动者,便利当事人进行诉讼。
从2009年初开始,全市法院劳动争议审判转变调解理念,创新便民利民方式,把劳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市中院加强对劳动争议巡回法庭的指导,与劳动仲裁所等相关行政部门建立“一站式”调处的纠纷解决机制,目前全市5个基层法院共设立7个劳动争议巡回法庭。2017年,作为全省首家“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试点地区,佛山两级法院挂牌成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由工会指派特约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到工作室开展诉前、诉中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并参与诉后释法答疑、信访维稳等工作。试点6个月,全市两级工作室共收调解案件1680件,调解成功1034件,调解成功率达61.5%。
今年6月,佛山两级法院牵头推动建立诉前和解中心,包括劳动争议纠纷在内的28类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在登记“诉前民调”案号后,先行引入和解中心,由专业调解员“一对一”免费开展调解,期限为1个月,比3—6个月的诉讼审理期限大幅缩短。如果调解不成功,立即转由速裁团队审理,佛山中院速裁团队平均审理周期仅为12天。为确保调解标准统一、程序规范,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除了编写劳动争议纠纷典型案例汇编,为调解员提炼争议焦点、明确调解依据、把握调解标准提供有效参考外,还安排速裁法官对调解员进行指导。自2019年6月6日挂牌成立至12月17日,佛山市、区两级诉前和解中心共接收劳动争议案件2150件,结案1780件,其中调解成功577件。
二是创新审判机制。为了使劳资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及时、高效的维护,佛山法院对劳动争议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对于简易案件,采取‘要素式’庭审方式和裁判文书,提高工作效率;对于疑难、复杂案件,通过精细化审判方式,树立‘精品战略’。”佛山中院民四庭庭长吴行政介绍。2017年佛山中院审理的谭文强等206人与广东飞腾针织服装有限公司,邓艺成、邓惠深与佛山市顺德区新腾纺织服装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入选“2016年度广东省法院十大民事案例”。
从2014年开始,佛山两级法院先后设立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业审判庭或组建劳动争议审判团队。对于疑难复杂及新型案件,召开劳动争议专业法官会议集中探讨和统一标准,提高审判工作质量。佛山中院从2018年开始推行劳动争议审判庭前会议制度改革,由法官助理组织召开庭前会议,以固定诉讼请求与争议焦点、完成证据交换并对案件进行调解,从而加快案件审理进程。
近年来,为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佛山法院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案件优先审判执行机制,为该类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执行款,并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案件财产保全措施,防止因企业资产流失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
三是顺畅裁审衔接。为促进司法与劳动仲裁的衔接,加强裁审程序对接及裁审标准统一,让更多劳动争议在仲裁阶段解决,2010年以来,佛山法院加强与仲裁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建立裁审对接机制与信息沟通机制,开展工作交流、业务培训。其中,佛山中院民四庭与佛山市劳动人事仲裁委联合制定多份《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涵盖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变更等内容,协同防范化解劳资矛盾。此外,加强与工会、社保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着力化解社会保险相关纠纷。
“佛山法院将重点参与新时代劳动关系治理,继续强化与多部门的沟通与合作。”谈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佛山中院副院长黄学军介绍,将与劳动监察部门、工会组织、行业协会等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形成合力,推动构建劳动争议多方联动化解机制,让更多劳动争议化解在诉前,为构建佛山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佛山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法院应有的贡献。